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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为解决执行难奠定基础
  发布时间:2016-07-01 16:04:20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坚持规范化建设,迈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的坚实步履,困扰法院多年的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法院执行工作质效得到提升,受到上级法院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把关加锁 规范执行

2013年底,武汉中院在拍卖一起房地产过程中,因未按规定提前5天通知被执行人到场,导致已经成交的拍卖行为被撤销。重新拍卖后,不仅3次流拍,连以物抵债都困难重重。类似这样的不规范执行行为,有的是“硬伤”,有的虽仅为瑕疵,但给执行工作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巨大的。

武汉中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关键节点前置审查的做法。将权属是否清晰、文书是否送达利害关系人、终本结案是否合规等关键环节在作出裁决等执行行为前,交由执行裁判庭予以监督审查,合规的准予推进到下一程序,违规的责令补齐手续后再作出执行行为。

武汉中院制定出台了17项制度,覆盖从执行开始到财产调查、处置、分配、结案等方方面面,形成了执行有规则、管理有办法、操作有流程、过程有监控的规范化执行格局。组织研发流程管理系统软件,对流程节点实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操作全程留痕,局、庭领导网上实时监控,抵近时限的及时预警,超过时限的自动锁定,屡请解锁的追责问责,切实杜绝违规执行和旧习惯做法。

同时,该院督促落实执行全过程信息录入,坚持全案留痕、全程公开。通过“12368平台”自动向当事人反馈,保障当事人第一时间全面知悉执行信息,监督执行工作。

以往填充式执行文书随领随用,格式五花八门,内容表述不准。为从形式到内容,从效率到质量全面提高执行文书水平,武汉中院一方面废除沿用多年的填充式法律文书制度,另一方面,规范执行文书的制作,组织汇编《常用执行文书、笔录制作规范》,囊括133种常用执行文书,从格式到法条引用做到统一规范。同时,加强文书的审核把关,实行执行员拟稿,执行法官审核、签发,确保文书质量。

组织法律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成立课题组,就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进行解读,对难点问题作出科学统一的处理意见,汇编成《新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理解与适用(执行篇)》,指导执行工作实践。

该院自20144月推行实施关键节点审查机制以来,审查通过率由最初的75%上升到现在的97%。先后有多篇执行文书被省、市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其中一篇还被收录到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

科技助力 促推执行

20139月,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试点推进会后,武汉中院牢固树立“大数据、大格局、大服务”理念,系统提出“建、管、用”一体规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的工作思路。推动办公移动化、管理可视化、分析数据化、查控网络化系统建设,执行工作步入互联网+时代。

武汉中院在考察北京、江苏等地法院信息化建设后,以创建全国一流执行指挥系统为目标,主动出击,内外联动,通过现场会推动等方式,先后与在汉15家商业银行及工商、地税、国税、国土规划、房产和公安等6家行政机关签署网络查控协议,尤其与市综治办联网,搭上“智慧城市”建设快车,查询被执行人最新住所、行踪及名下房产等财产和身份信息,建成具有通过社会管理平台查人找物特色的“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点对点”系统与“总对总”互为补充,相得益彰,有力地推进了执行案件的快执快结。全市法院的结案时间平均缩短了30天。

20146月,蔡甸区人民法院通过武汉中院“点对点”查控系统,一举查获被执行人曹某在外地银行的存款20万元并立即扣划,使这起拖欠3年之久涉及4名被害人的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得以执结。20153月,江岸区人民法院通过与市综治办连线的系统,精准查到被执行人的躲债新居。

根据执行案件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分类,创立流程树状图。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分叉到处置路径管理;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分叉到终本路径管理,完成规定的程序后,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案件每月自动导入查控网查询是否有新的财产线索。网络流程管理还设定关键节点提示,时限预警、超时锁定、可视化监督等功能,实现全案网上办理。

今年325日,在江岸区吉庆民俗街项目腾退案件中,武汉中院院长王晨在院指挥中心坐镇指挥。显示屏前,面对远在10多公里外的闹市中20余辆警车、120余名干警、2万多平方米商铺和车库等庞大复杂的腾退现场,如临其境,指挥自如。这得益于武汉中院建立了以市中院执行指挥平台为终端,以15个基层法院指挥平台为据点,以指挥车、单兵、执法仪为支点的立体指挥系统,能够实现可视决策、实时调度、户外执行等功能,实地发生的疑难问题及时通过执行指挥平台开展视频会商。

武汉法院还充分借鉴浙江、江苏法院淘宝网拍经验,坚持以网拍为首选,以传统拍卖为例外的原则,精心组织司法网拍。从最初的4家试点法院到后来的16家法院全面铺开,从仅限于房产、车辆、机器设备、股权到金银细软应有尽有,充分显现了网拍受众广、全透明、零佣金的优势,有效提升了标的成交率和溢价率。今年,武汉中院推出的两宗土地在淘宝网分别以4.31亿元、4.46亿元成交,仅次于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的4.64亿元,位列全国第二、第三,充分维护了各方利益。

多路出击 惩治“老赖”

在最高人民法院信用惩戒、打击拒执罪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出台后,武汉法院从优化执行工作软环境的战略高度,抢抓历史机遇,实现新突破。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实施后,武汉中院迅速出台操作细则,坚持从宽掌握,应纳尽纳。对纳入比例低的单位,采取日通报、周督办、月约谈的方式,加强督促指导。经过一系列抓细抓实的措施,推送名单数量由在全省排名靠后,迅速追至全省前列。

武汉中院与市文明办、市交委、民航、铁路等八部门联合签署合作备忘录,定期在本地报纸、电视及网络媒体曝光失信名单。将失信名单和照片推送到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地铁公交宣传显示屏滚动播放。江夏区法院将名单和照片推送到社区综治网格,使一些失信人员在社区、在熟人圈“抬不起头”,无地自容。江岸区法院推出悬赏制,使一些被执行人惶惶不可终日。

以最高人民法院开展的“一打三反”专项活动为契机,武汉中院积极推动与检察、公安机关会签关于办理涉嫌拒执犯罪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确立办理拒执犯罪案件的10条意见,解决立案难、起诉难、审判难的问题。综合运用强制申报、强制审计、强制搜查、全面调查等措施锁定证据,及时采取司法拘留、网上追抓等措施,严厉制裁拒执犯罪行为。

2014年以来,320人被司法拘留,97人被移送公安机关,以涉嫌拒执罪移送侦查34人,16人被处刑罚,30多人在被拘留或被公安机关控制期间清偿债务。

破解难题  服务发展

两年来,武汉中院将执行工作置于服务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服务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能动司法,勇于担当,取得银企共赢、各界多赢的良好效果。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对涉及金融企业与实体企业的,该院坚持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注重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社会大的震动。武汉中院在处理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与被执行人长航集团案件中,树立偿债与发展并重的理念,引导被执行人通过引入战略合作者进行偿债,以时间换空间。若拍卖长航集团持有的长航凤凰流通股,可能导致被执行人再度破产,致使上市公司重整失败,9万余股民将血本无归。最终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重组,实现银企、股民多方共赢。长航凤凰股票恢复上市后,市值增长超过7倍。该案被评为全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件一等奖。

服务无形权益,保障知识产权。这类案件有的标的额尽管只有几百元上千元,但为提供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由中院集中管辖,实行专业化执行。采取集约查询、跟踪经营等方式,快速扣划存款,快执快结。2014年以来,执结知识产权案件1333件,追索侵权赔偿金2052.07万元。

服务特殊群体,保障民权民生。建立“超常规立案、超常规执行、超常规发还”的绿色通道机制。根据被执行人节假日返乡高峰的规律,适时开展专项执行活动。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及时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在去年11月至今年3月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中,做到应执尽执,能执尽执,执结案件1874件,到位标的额5107.21万元,司法救助17人,发放救助金307.39万元。

紧盯目标 奋力前行

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战鼓已经擂响,武汉中院将全身心地投入到这场硬仗当中,按期基本解决执行难,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升格执行局机构,明确职能定位,整合执行力量,创新变革执行方式,探索执行警务化管理模式,提升执行质效,消除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现象。

进一步创新执行联动机制。积极与市发改委沟通,加快构筑武汉地区信用惩戒网,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作,推动建立公安机关协助追抓布控被执行人机制,全面构筑打击拒执犯罪的天罗地网,不断提高推送效果,形成反规避执行、打击抗拒执行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加快“点对点”查控系统的扩容增效、转型升级。积极开发与人民银行的信息对接,全面推进银行存款和理财产品的冻、划功能。协调阿里巴巴公司,开通余额宝、支付宝余额查询功能。开发公积金余额查扣系统,延伸查控触角,打通信息孤岛,努力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进一步强化执行规范化建设。在严格落实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与时俱进,实现制度创新突破。通过修改完善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指引,规范执行流程。探索完善委托律师调查令、委托审计调查制度,提高财产调查效率和解决专业性问题。建立完善执行悬赏制度,努力在反规避执行、提高执行质效等方面取得突破。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6月21日第6版
责任编辑:李忠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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