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全市法院“优化行政诉讼庭审”改革工作推进会在彭州法院召开。省高院、市中院及全市21个基层法院分管领导、行政庭负责人及法官参加了会议。
会上通报了全市法院“优化行政诉讼庭审”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和2016年上半年成都中院改发基层法院行政案件情况,彭州等五个基层法院进行了经验交流发言,与会人员进行座谈讨论。最后,市中院副院长蒋敏就全市法院“优化行政诉讼庭审”改革工作提出“一个优化、二个目标,三个重点,四个机制”的工作要求:深入推动一个优化——“行政诉讼庭审优化审”改革是落实中央司法改革的应有之义,是推动我市依法治市的重要路径,要统一思想,推动“优化审”改革持续深入开展。紧紧围绕两个目标——推动“优化审”改革要以落实“四位一体”抓办案和开展诉源治理要求为目标,强化庭前协调和多元化纠纷化解,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案件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四位一体”有效提升。突出抓好三个重点——推动“优化审”改革取得实质进展,要抓实抓好庭前会议,明确庭前会议的工作主体和主要内容,把握好二审开庭原则,做好与庭审的衔接;要优化完善庭审程序,实现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的有机融合,落实证人出庭相关工作,强化当庭质证和当庭宣判,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加强庭外配套工作,深化繁简分流和专业化审判的机制建设,前伸后延加强司法建议,妥善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探索建立符合行政审判司法规律和司法实际的新机制。建立完善四大机制——建立改革进展信息互通机制,共享改革信息和经验做法,推动“优化审”改革工作良性发展;建立收结案情况定期通报公示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制度,确保重大涉稳、敏感案件能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建立改发案件沟通反馈机制,推进全市法院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的统一,提升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