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及上级法院党组部署要求,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聚焦中心、突出主业,盯着问题、标本兼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障了全市法院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为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和司法保障。
一、坚持统筹协调,全面压实领导班子主体责任
市法院党组认真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全市法院“司法作风建设年”和“全面改革创新年”两大主题实践活动,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全局,系统合力推进。市法院党组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大局通盘考虑、协调推进。今年以来,党组7次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司法作风建设工作情况汇报,6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组理论学习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2次,以党组和纪检组名义下发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8份,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组主要领导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先后5次在全市法院相关会上专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要求,及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全市法院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始终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真正形成合力、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制定党组班子及成员《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细化责任任务,明确责任担当,完善“签字背书”机制;强化班子成员分管责任,并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延伸到部门负责人和基层法院,确保责任明晰、全面监管、履责到位。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讲党风廉政建设党课3次,坚持原则、以身作则、敢抓敢管。其他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作党课报告14次,对分管部门反腐倡廉工作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对牵头负责工作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取得实效。今年,派出两个司法巡察组对7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共查出拖延办案、怠于执行、队伍管理松懈、基础建设薄弱等5大类186个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组织广大干警参加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开展学习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争做“优秀党员、卓越法官”活动,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系列活动3015人(次),不断强化党员干部责任意识。拟于12月上旬,组织院局级领导干部、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基层法院院长进行大会述责述廉,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严格督查考核,严肃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和省法院关于“两个责任”的考核办法,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发生系统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2个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和市中院3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戒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生违纪违法的1名人员给予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1名人员行政记过处分,1名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名人员给予警告处分,达到惩戒和警示的目的。
二、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市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部署,坚决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
(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积极健康的组织生活,以反面典型为鉴戒,通过组织学习全国、全省法院系统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案例及省、市纪委关于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教育督促广大干警自觉遵规守矩,强化警示教育和高压态势遏制腐败现象。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制度机制,从严从实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今年以来,共举办各类自主性培训29期5056人(次);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开展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4次,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市法院2个部门和4个基层法院进行了专题交流发言,全市法院3200余名干警接受教育;联合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举办3期年轻干部和领导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培训;选派79名领导干部参加党校调训,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全市法院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
(二)严格落实巡视整改。按照省委第三巡视组对市法院的巡视反馈意见,迅速传达学习市委关于落实整改工作的有关精神,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始终保持与责任单位沟通联络,制定下发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从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完善审判执行廉政体系、强化财务案款监督管理、从严从实抓好队伍建设、加强纪律作风整肃等5个方面制定了43项整改措施,定期检查考核整改情况,定期督促指导基层法院整改工作,坚持每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和完成推进进度情况,共向市委巡察办、市委办公厅报送情况17次。目前,20项工作已整改完成,23项长期性或完成时限较长的工作已阶段性完成,并接受了市委巡察办第二督察组的“回头看”督查,整改效果总体较好。
(三)严格干部管理和选任。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任条例》、省委“1+5”实施办法及选人用人等制度规定,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破除主观随意导向,做到“四个坚决不用”。建立预警谈话机制,严格中层干部队伍管理,对反映问题较多的干部,问题明显、线索清楚的,及时谈话提醒。严格党风廉政情况监督审查和对违反人事纪律的监管,实行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跑官要官和说情打招呼登记制度,对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格落实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和个人承诺事项“回头看”,对拟提拔人选在启动前必须核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全面收集信访反映情况,对已提拔的干部对德才表现、工作业绩、思想纪律作风进行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共调整使用干部78人,提拔任用4人;全市法院公招148人,均得到上下公认,无不良反映。积极改进班子协管、加强班子建设工作,开展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协管考察评议工作,强化与地方党委的沟通协调,与主管方建立问题和意见沟通协调机制。市法院党组专题对18个基层法院院长、副院长素能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并对下一步加强其能力素质建设制定具体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严格执行党纪党规。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干警大会、支部党员大会等时机,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党章党规和知识竞赛,做到熟记于心、落实于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院党组会议事决策规则》《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和《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则》,探索建立司法决策公开化和民主化程序,安排普通干警、法官67人(次)列席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和审委会,邀请纪检人员全程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报告、节假日院局领导带班、发生重大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等制度。今年,对拟提拔任用、因私出国、表彰奖励、婚丧嫁娶等事项全部按规定进行党风廉政审查。
三、持续抓好源头治理,不断健全完善惩防体系建设
市法院党组认真贯彻《市中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召开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15年总结暨2016年主要任务及分工》,围绕廉洁成都目标,将任务分解,以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精神,探索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具有法院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
(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深化干警廉洁从政教育,将其纳入党组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制定下发了《中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约谈制度(试行)》,建立起常态约谈提醒机制,坚持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把关,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干警的引导作用。党组书记、院长,党组成员和纪检组长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突出抓好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明纪、以案预警”警示教育机制,组织干警到锦江监狱、金堂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结合“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层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干警观看《镜鉴》《贪欲,打开堕落之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等警示教育片,干警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建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常态机制,将警示教育纳入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新进人员岗前培训的重要内容。每逢节假日及时发送廉政短信,重大节日前由院主要领导向两级法院干警上廉政党课,及时转发各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通报。
(二)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权力运行。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三会”制度,加强“三重一大”监督。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认真落实《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确保“一把手”权力规范运行。修订完善《院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和规范财经、人事等核心权力行使流程。构建办案静默化监管机制,实现案件全过程可控制、节点可查询、进程可预期。全面开展“六项清理”活动,强力解决办案效率不高、司法作风不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强化对内外部干预的记录和管控,将外来干预和法院内部过问的记录纳入全院办公办案软件全程记录,更好地保障法官依法独立办案。建立执行工作内部分权制约机制,结合执行“一体化”改革试点制定下发了《执行工作层级权力运行清单》,实行裁执分离,明确执行权力层级运行权责。
(三)创新运用措施,防范廉政风险。大力推进岗位防控,全面开展科技反腐,针对法院审执工作特点,紧盯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探索构建教育、制度、监督、评价、查处为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搭建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化平台,主要包括廉政教育平台、权力监督平台、纪律惩戒平台和廉政评价平台。大力实施廉政风险重点防控,围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定期召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征求意见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律师恳谈会,邀请第三方对法院窗口服务、工作作风、审务效能等进行监督,对发现和反映问题形成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效果不达标不放过。
四、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断深化司法作风建设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转变作风,市法院在去年开展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专项整改“三项活动”的基础上,今年初又部署开展了以“公正、高效、规范、廉洁”为主题的“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司法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司法形象。
(一)不折不扣落实规章制度。坚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一系列重大要求部署上,加强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检查,重点推动调查研究、服务基层、整治“文山会海”等工作落实。全面贯彻《成都法院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办公办案流程和权力运行监督,严格执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实施意见》、《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文办会规定》等制度机制。建立公平、科学、系统、合理的目标考评体系,用考评结果引领工作;统筹整合资源,全面开展“六项清理”活动,下大力清理积压案件,提升办案效率,破解“案多人少”矛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司法改革思路要求,优化整合法院内设机构,调整行政综合和审判业务机构设置,促进审判业务部门专业化科学化;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探索主审法官(合议庭)、法官助理、书记员三张清单制度,不断提升审执工作效率。
(二)部署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市法院党组始终要求两级法院将“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其在成都法院的具体实践大力推进,全力破解司法作风“五大问题”36种表现,大力开展“六项清理”活动,通过思想发动、提高认识和深入剖析、查摆问题,持续开展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针对思想作风建设不过硬问题,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性锤炼,抓好司法理念的转变,建立完善切实有效的干警关爱制度,扎实抓好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针对审判作风不规范问题,重点抓好司法办案主业,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坚持严格司法、深化阳光透明司法,统筹推进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认真执行《成都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加快“互联网+司法”进程。针对纪律作风不严明问题,切实强化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司法权运行的监督,持续强化司法巡察审务督察、专项巡察、机关作风督查,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案双查”。针对工作作风不务实问题,牢固树立从严管理、严格治理意识,加强日常监管,深入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创造性地开展“三型法院”建设工作。针对生活作风不严谨问题,严格规范干警业外生活,在生活细节和言行上培养干警严于律己,抓好法官文联建设,严格坚持领导干部离开驻地的报告制度。有序开展“作风养成点滴做起”“先进典型大家学”“制度规范共创建”等各项活动,确保在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此项活动,先后得到市委良智书记、市人大于伟主任、市政协川平主席和市委政法委忠林书记的肯定性批示。
(三)持续深入提升司法为民水平。以建设智能型法院、培养智慧型法官、争做智库型单位为载体,推进从衙门型法院向大众型法院转变、从管控型法院向服务型法院转变、从封闭型法院向开放型法院转变,取得成效明显。全面推开全国第三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率先在全国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实质化和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行政审判优化审,摸索出多项创新做法,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及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关注好评。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市大局谋划,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发展作用,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部署优化“线下线上”诉讼服务网络,推进网络法庭、远程庭审和“和合智解”@网络调解机制,解决服务群众最后“0.5公里”问题。深入开展“卓越法官”培养工程,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争做“优秀党员、卓越法官”活动,在全市两级法院掀起学习宣传周卫东同志先进事迹热潮,进一步强化干警党性修养,强化担当精神,激发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工作热情。部署开展优秀年轻干部上挂下派锻炼和“双导师”指导成长培养工作,举办与名校合作的年轻干部法治思维与素能提升培训,一大批优秀法官迈进“五型法官”成长的快车道。
五、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职责定位,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攻坚克难,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
(一)推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落实“三转”。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机关作风督查等职能剥离出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探索全市纪检监察人员相对集中管理和大案要案相对集中办理制度,加强对基层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借鉴中央、省市巡视和巡察工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党组派出两个司法巡察组对7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察工作,当好党组的“千里眼”、“顺风耳”,加强对基层法院党组班子、审判业务、干部队伍、司法作风等各项建设的监督检查,为党组抓好全市法院全面建设提供重要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持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进一步优化两级法院纪检监察“一体化”运行机制,尝试建立市中级法院12名廉政监察员职位由兼职转为专职、由业务庭内部产生转为派驻、并且定期轮换的工作机制,建立审判执行业务问题由审管部门判断、违纪行为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内部协调配合机制。紧密结合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覆盖立案、审判、执行和人、财、物管理各个环节的监督制度,突出针对性;规范信访投诉举报的受理、分流、处理和回复各个环节工作流程,建立定期向院党组报告处置情况的工作制度,突出及时性;完善违纪案件线索管理,规范纪律审查工作程序、涉嫌犯罪线索移送程序,突出实效性。教育引导全市法院纪检监察人员清醒认识、清楚把握挺纪在前,监督更严格、查处更逗硬的纪检监察工作新常态,主动争取市纪委和省法院监察室指导和支持,通过上挂下派、邀请专家授课、加强监察专项、专题调研等方式,不断提升预防教育、发现问题和查办案件的三种能力。今年,组织全市法院纪检监察干部32人参加“四种形态”专项培训,并抽调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中纪委、最高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三)切实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加大对法院违纪违法人员的查办力度,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了全市法院约谈提醒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零容忍”。从2014年到今年9月,全市法院主动查办的违纪违法问题每年占比分别为27.8%、70%、80%,给予纪律轻处分占的分别为16%、50%、40%。及时向基层法院、中院各部门转发《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全体干警认真填写,并督促坚决贯彻执行。今年来,共对机关部门负责人开展问题约谈3人(次),对基层法院院级领导开展问题约谈2人(次)。收到并办理省法院、市纪委交办案件22件,收到和群众信访投诉530件,目前,正在进行分类统计,进一步调查核实。今年,对全市两级法院4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内警告、行政记过、行政记过的处分,起到了教育震慑的效果。
一年来,市法院领导班子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如仍有个别干警违纪违法被查处、个别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一些群众关心关注的“四风”问题尚未得到彻底根治等。对此,市法院党组将详细进行梳理,认真加以研究,积极主动整改,坚决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