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裕灵,男,汉族,1978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1999年3月在郫县人民法院参加工作,现任郫县人民法院郫筒人民法庭庭长。
周裕灵同志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本色,在工作中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检验标准。用热情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高标准的工作质量赢得群众的信任与尊重。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14件。所办理案件调撤率达81%、服判息诉率达99.6%,无一信访投诉案件、差错案件。
延伸审判职能、扩宽审判服务范围,做群众的贴心法官。周裕灵常说:“作为人民法官,总能切身感受到审判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党的司法工作等方面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司法为民,向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审判服务是我不断追求的理想与目标。”在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普遍提高、矛盾纠纷大量增加、审判需求日益增长的审判现实中,如何更好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审判服务,从根本上解决矛盾纠纷,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司法效果,周裕灵同志有独到的心得。他非常重视调解工作的开展,以源头上化解纠纷为目的,努力做好诉调对接工作、大调解工作、诉讼调解等工作。从事审判工作以来,通过不懈的努力,调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承办案件通过调解使当事人达成协议和撤诉的案件占到案件总数的90%以上;纠纷化解的同时也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所承办的近1000件各类案件无一被投诉。这样的结果和周裕灵同志工作中心系群众,努力为诉讼群众化解纠纷排忧解难是分不开的。如:他曾处理过这样一起赡养案件,老人被子女赶出家门,流落街头无人过问。老人一共有三女一子,因为老伴去世与子女在遗产问题上产生矛盾,子女便在赡养问题上向母亲发难。通过庭前对情况的了解,感觉该起纠纷的化解并不是简单通过裁判能够达到的,而应从亲情出发,着力修复亲情。当时正值国庆长假,为了及时处理纠纷,让老人有一个安身之处,先后三次来到几个子女家中分别做思想工作,从冷言冷语拒不配合到正视问题笑脸相迎,随着说服教育工作次数的增多,力度的加大,大子女们的态度也在转变,国庆大假的最后一天子女们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低头向母亲忏悔,母亲也捐弃前嫌,一家人得以团聚。长期紧贴基层的辛勤工作,也受到了当地群众的广泛认可和好评,被亲切称之为“我们都认识的周法官”。
立足本职以案说法、妥处纠纷,做服务大局的先行法官。为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他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田间地头为群众解决纠纷, 2009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上百次,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乡村法官”,多次受到最高法院、省市媒体宣传报道,以该同志为主人翁的党建宣传片《榜样的力量》荣获党建宣传片一等奖。积极参与辖区乡镇非诉纠纷的联动化解,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的稳定。多次参与辖区三道堰镇、唐元镇、古城镇、新民场镇等乡镇农民工维权、土地整理、小产权、村民待遇等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当好群众、企业、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和顾问,妥善化解各类纠纷。2014年以来协助地方党委政府解决民工工资、土地纠纷、拆迁纠纷等30余件,取得较好的效果,工作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肯定。
践行党员承诺,做清廉刚正的廉洁法官。始终用“合格党员,卓越法官”要求自己,踏实工作,积极追求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工作中恪守廉洁公正,清正严明,始终坚持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以中立为原则,拒绝与各方不当接触,紧握公正主线,绝无违法违纪行为。他曾对庭上的工作人员说:“公信、公正是法官办案的生命,如果不依法办案、公平判决,就会失去法官的尊严和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