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企业破产案件机构管理人名册编制办法(试行)》《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申报、初评、评审,初步确定了30家中介机构编入我院管理人名册,现将初审名册予以公示(公示期10日,自12月2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示期内,若认为入册机构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入册要求的,应实名向本院提出并提交书面异议书。初审名册可登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cdfy.chinacourt.org)、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rmfysszc.gov.cn)、官方微博查询。
联系人:李松,联系电话028-82915232
附:初审名册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