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部分群众到我院反映:有培训机构和个人借与成都法院合作的名义进行招生宣传,招收速录学员、举办法院书记员定向培训班,并对学员就业去向和相关薪酬进行承诺。这种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成都法院的声誉,现特此申明如下:
一、我院从未委托也未要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委托任何教育培训机构和第三方中介代为定向培养、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等。
二、对未经允许假借我院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培训机构和个人,我院将视情况使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希望广大群众不轻信虚假宣传,如有疑问可拨打12368公开电话进行咨询。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