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成都中院举行院校合作共建“实习法官助理课程”签约仪式暨第一期实习法官助理表彰大会。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出席并发表讲话。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成都大学等8家高校院所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应邀到会,并与成都中院分别签订《“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共建协议书》。
据了解,按照最高法院《关于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的规定》,经成都中院与在蓉8家高校院所友好协商,从去年8月开始,先后有两批次共计114人次的优秀学生到成都中院审判业务一线担任实习法官助理,统一安排到各专业化审判团队。在审判团队资深法官和首席法官助理的指导和帮带下,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适应后,直接协助法官参与案件审理、案件记录、起草法律文书等审判辅助工作,或参加审判工作专题调研,在司法实践中将理论联系实际,切实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在大半年的努力,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在探索试验中不断得到了完善,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了示范引领作用。举行这次院校合作共建“实习法官助理课程”签约仪式暨第一期实习法官助理表彰大会,旨在进一步完善实习法官助理工作,深化和巩固院校合作共建工作机制,拓展法治人才培养途径,推动法学研究、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结合。特别是《“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合作共建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逐步迈入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轨道,标志着成都中院与在蓉高校院校合作培养优秀法律人才的进程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在各大高校院所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大半年的努力,首批实习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不仅在成都中院这片法治沃土上落地生根,取得圆满成功,而且也受到各方好评、得到广泛推广,这意味着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已经从构想变成了实践,这让我们更加坚定了继续推进和健全完善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的决心和信心。
郭彦同志结合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开展情况,从顺应形势,把握规律,探索成熟规范的管理模式;凝聚共识,释放潜能,激发合作共赢的内生动力; 深化合作,创新载体,促进理论实践的深度融合三个方面对实习法官助理的管理模式进行了诠释,认为实习法官助理制度适实现了人民法院聚智引才、高校院所借台育才、实习助理砺炼成才三方共赢的显著成效,并对如何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确保实习法官助理工作行稳致远提出了要求,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会议由成都中院政治部主任牟家忠主持。他简要总结和回顾了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试验运行以来第一期实习法官助理的工作情况,通报了第一期实习法官助理的考核情况,并对他们的良好表现给予了高度评价。
会议围绕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实习法官助理工作制度,开展了深入的座谈交流,并专门评定为优秀等次的第一期实习法官助理颁发了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