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最高法院司改办副主任王会伟、调研处处长刘树德、协调处处长付育、调研处副调研员罗灿一行在省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时小云,研究室主任赖波军等的陪同下,莅临成都中院调研指导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由省法院研究室主任赖波军主持,最高法院调研组,省法院、市中院相关负责同志及德阳市旌阳区、眉山市东坡区、绵阳市涪城区法院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座谈。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汇报了成都法院的总体工作情况并表示,近年来,成都法院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履行司法职能,提升服务实效,深化改革创新,夯实队伍基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更新司法理念。2015以来,相继部署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软实力”建设。明确院庭长“三种角色”和司法办案“大管家”定位及员额法官“五个责任主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四位一体”抓办案。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以静默化监管为抓手,严格执行归档结案高标准,强力推行均衡结案新机制,把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统一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全面提升审执质效。三是深化“两大服务”。始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全力做好“两大服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家里手,助推成都治理体系完善。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2016年部署实施“全面改革创新年”主题实施活动,今年着力深化以“131”为核心内容的综合司法改革工程,形成并继续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成都经验”“成都品牌”,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部署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全市法院干警素质能力稳步提升。
随后郭彦院长针对成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成效和进一步推进,提出三点意见和建议。一是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是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现实需要。繁简分流顺应了现代司法发展的大方向,是应对“案多人少”突出矛盾的重要渠道。二是要厘清诉讼案件和人力资源配置之间内在联系。围绕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深入研究“人案关系”问题,应将“案件分流与人员分类、事务分层”紧密结合起来。三是改革举措需要通过法律、司法解释的及时完善来保障改革成效。当前成都法院的改革都在现行法律规则、司法解释范围内进行尝试和探索,某些方面需要法律、司法解释的同步跟进来保障改革的持续推进。
在座谈中,最高院司改办调研处处长刘树德、协调处处长付育介绍了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出台前后的相关背景,高度评价了成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的良好成效,认为成都法院改革方向符合中央精神和最高法院要求。同时,还针对中、基层法院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联动、审判团队建设、配套机制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最高院司改办调研处副调研员罗灿还对专业化审判与繁简分流的关系、内部转办机制、简案繁案审理落地、裁判文书简化与司法公开、二审衔接、非试点法院如何借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相关问题发表了意见。
王会伟副主任认为此次调研座谈成果丰富,高度肯定了成都中院前期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重要经验与下一步改革的初步设想,认为成都中院相关改革工作有思想、有思路、有思考,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全符合示范法院的各项标准。对这次调研的总体成效以及座谈中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调研组会向最高法院司改办进行汇报。同时,期待四川各法院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作出更大的贡献。王会伟副主任还对司改办下一阶段调解前置、扩大司法确认范围等工作部署作了简要通报,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磊汇报了成都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总体情况,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子厚及刑一庭、刑二庭、行政庭、审管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类别详细汇报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调研组还听取了德阳、眉山、绵阳地区候选示范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工作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