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司改办规划处处长何帆,最高检察院司改办一处处长许永强一行组成督察组在省法院政治部主任时小云、研究室主任赖波军等的陪同下,莅临成都中院实地督察指导成都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座谈会由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胡仕浩主持,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督察组,省法院、省检察院,成都中院、市检察院相关负责同志及武侯、郫都、大邑法院、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座谈。
胡仕浩主任首先讲明了督察要求并表示,此次受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党组委派调研成都司法责任制改革情况,详细了解入额院庭长办理案件情况、员额法官退出机制构建等工作,总体而言,成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扎实有效,创新性强。
成都中院院长郭彦书面汇报了成都法院主要工作情况并表示,近年来,成都法院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实施,切实履行司法职能,提升服务实效,深化改革创新,夯实队伍基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更新司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2015年以来,市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以强化“四个意识”为核心,相继部署开展警示教育、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改“三项活动”,“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司法软实力”建设。明确院庭长“三种角色”和司法办案“大管家”定位及员额法官“五个责任主体”,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坚持“四位一体”抓办案,审执质效不断向好。坚持把司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以静默化监管为抓手,严格执行归档结案高标准,强力推行均衡结案新机制,把办案的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统一于司法办案全过程,全面提升审执质效。三是深化“两大服务”, 助推成都治理体系完善。始终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全力做好“两大服务”,当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参谋助手和服务人民群众的行家里手,助推成都治理体系完善。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2016年部署实施“全面改革创新年”主题实施活动,今年着力深化以“131”为核心内容的综合司法改革工程,形成并继续打造一批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成都经验”“成都品牌”,助力提升司法公信力。五是全面加强队伍建设,部署实施 “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部署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全市法院干警素质能力稳步提升。
成都中院副院长周磊汇报了成都法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成都法院明确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为最终价值追求,以“放权法官、管理法官、服务法官”为核心作为这次司法责任制改革“一体三维”的改革导向,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规定动作”的同时,积极探索和运用“自选动作”,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要求精准落地。一是以严格落实“规定动作”为基础,扎实有序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通过合理设置入额条件与方式,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兑现改革红利。二是以放权授权法官为核心,深化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审理机制。成都法院以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为目标,充分运用前期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成果,筑牢制度藩篱、明晰权责清单、打造专业化审判团队、强化类案指导,着力构建主体专业化、审判重实效、效率有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的案件审理机制,确保审判核心地位落地。三是以强化管理监督为必要,构建审判监督管理新模式。成都法院通过建立静默化管控机制,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减少行政管理层级,着力构建符合司法规律的监督管理新模式,严格落实法官办案责任。四是以优化服务为关键,完善配套支撑保障体系。通过综合推进三大庭审改革和“执行一体化”改革,深化简繁分流,部署“诉源治理”解纷机制,集约剥离审判辅助事务,实现“法官减负、审判增效”。同步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主题实践活动,部署实施“卓越法官”培养工程,深入开展 “司法软实力建设”活动, 注重培养法官精进卓越的司法品格,打造卓越司法队伍。通过以上改革举措,成都法院机制运行更加科学,审判质效大幅提升,法官荣誉感不断增强,队伍素能明显增强,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之后,市检察院、武侯、郫都、大邑三地法院和检察院分别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督察组就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同与会人员进行座谈交流,并通过观看成都法院办案系统的操作演示,督导检查了成都中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数量和案件具体情况。
胡仕浩主任高度评价了成都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显著成果,特别是成都中院入额院领导切实回归司法职能,深入审判一线亲自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做法和成效。面对这次督察的总体成果以及会议上大家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督察组会向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党组进行汇报。胡仕浩主任希望成都能够继续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大改革任务的落实,强化改革创新力度,积极进行有益探索创新,全力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