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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双流法院诉非协同“大超市”正式揭牌
作者:杨傲多  发布时间:2017-05-15 16:01:3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要求,成都双流区法院在已有的道交“一庭通”、医患、劳资、房产联调联动工作机制基础上,将公证处、律师事务所、专业调解机构、法律志愿者协会等多元解纷组织引入法院,充分整合矛盾纠纷化解的多种手段,搭建一个法律事务工作的综合平台,即诉非协同“大超市”近日正式启动。

      双流法院院长罗登亮表示,双流法院诉非协同“大超市”,力求搭建一个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工作的综合平台,构建一个非诉与诉讼服务“产品”集中展示、满足人民群众多元法治需求的诉非协同“大超市”,通过整合平台,开展有效的“诉非衔接”,让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充分得到分流化解、平和解决。在最大限度地从源头上减少法院案件数量的同时,降低群众的纠纷解决成本,让有限的诉讼资源可以倾注在复杂、疑难、重大案件的审理上,进而大幅提升诉讼效率与效果,实现司法公正。

      在诉非协同“大超市”中,双流法院充分整合了各类社会法律资源,例如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仲裁机构、公证机构、律师事务所以及送达机构、鉴定、评估、拍卖机构、大学生志愿者等。通过引导分流,针对不同类型的矛盾纠纷由公证员、律师、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志愿者、法律援助专员进行咨询、调解、公证,出具调解协议或公证书,法院对达成调解协议的进行司法确认;非诉方式没有解决的矛盾纠纷,进入诉前解决纠纷程序,由特邀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专职调解员进行30日诉前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原告撤诉或出具调解书;诉前程序也解决不了的涉诉矛盾纠纷,由法院立案窗口登记立案并进入诉讼审判程序,诉讼审判程序中仍可发挥多方联调联动工作机制进行矛盾化解。

      据介绍,双流法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成立了专业化交通事故审判庭,构建起“四位一体”的交通事故纠纷“一庭通”联调联动机制,通过“三方联动”合力化解医疗纠纷和“多方联动”劳资纠纷化解机制。

      罗登亮表示,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内外并举、善借外力”的诉源治理工作思路,双流发院将充分利用诉非协同“大超市”这一平台,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通过整合更多优质的法律资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全面提升法院参与依法治理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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