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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17-12-29 09:05:49 打印 字号: | |

按照中共成都市委、市政府决定,简阳市三岔镇、丹景乡、玉成乡、草池镇、新民乡、福田乡、卢葭镇、董家埂乡、清风乡、坛罐乡、海螺乡、石板凳镇共12个乡(镇)委托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经报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原简阳市人民法院三岔人民法庭、简阳市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更名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三岔人民法庭、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石板人民法庭;自2018年1月1日起,上述区域司法管辖权由简阳市人民法院划转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2月29日

来源:市中院政治部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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