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3日,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这也标志着我市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50名由成都中院及各基层法院法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共 同组成的首届成都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将为法官权益保驾护航。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当选为首届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
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法官的司法责任进一步加大,工作压力及职业风险也持续增加,这些都对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正式成立,我市法官自此有了专门的权益保障机构,是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是保障法官依法履职、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提出,应深刻认识到成立法官权益保障组织,不断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机制,是适应当前办案形势,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强化法官队伍稳定的有力保障,也是拓展法官协会领域的重要内容。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为维护法官合法权益的专门机构,需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合理定位、明确职责、加强宣传。进一步建立完善风险预防化解机制、大力加强法院安保机制、建立健全依法及时的惩处机制、强化健康管理意识,积极组织协调好全市法院的法官权益保障工作,积极回应法官对权益保障的新要求、新期待。
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是成都市法官协会的内设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法官权益保障工作,共有受理法官与依法履职保护相关的诉求和控告;组织对本人或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住所安全受到威胁的法官提供援助;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十三个方面的具体职责。全方位立体式对全市法官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将法官的司法职业风险降到最低。为确保委员会工作正常运转和联络畅通,委员会同时设立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办公室。为确保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成都市法官协会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法官依法履职保障遭受不法侵害事件的处置程序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