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改革的过程,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司法改革越是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思想政治工作越显得重要、越显得紧迫。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强大政治优势,使广大干警正确理解改革、真心拥护改革、坚决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确保队伍不散、人心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健康顺利有效开展。
一、在凝聚改革共识上,着力做到“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大局观念,引导干警用历史考证的角度来看待司法改革。司法改革的历史车轮不可逆转,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规律,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从新中国特别是改革开放时期开始,司法改革的脚步从未停止。在每一次变革中,审判工作都冲破重重束缚,迎来了一个又一个的春天,才构成了今天法院工作不断完善与创新发展的绚丽画面。所以,凝聚改革共识,有必要引导干警重温法院工作发展史和改革史,从历史考证的角度来回顾、欣赏每一次司法改革为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每一次司法改革为法院工作人员所提供的历史机遇,真正体会到、理解到顶层设计者为司法改革设定的根本目标以及赋予的长远意义,从而把司法改革放到当前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中去衡量,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现实责任感,做好改革的积极参与者、有力推进者。
二是要强化理性思维,引导干警用辩证的观点来看待得失。要引导干警树立理性思维,用辩证唯物的观点分析事物的两面性,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看到长远、看到本质。要让广大干警深刻认识到,司法改革触及的只是暂时、局部的利益,红利却是长远、全局的,是广大干警、广大人民群众所享受到的长期利益。
三是要强化宽容心态,引导干警正视改革中的种种困难。同其他社会发展改革一样,司法体制改革虽然在大方向上有顶层设计,但是在具体问题上仍然要在操作过程中摸索。在这个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广大干警要保持一颗宽容之心来面对暂时的困难,相信中央的改革大政方针、相信组织的坚强领导,不能动辄就否定、怀疑。
二、在改革涉及的多个群体中,要着力关注“三种力量”
一是要关注中坚力量,为他们注入“强心剂”。实施员额制后,大部分年富力强、经验丰富的干警已经进入员额,成为办案的中坚力量。他们思想意识成熟、看问题透彻、工作勤奋,大部分都对改革前景看好,面临选择意志坚定,但在当前案件多压力大、诉讼供求关系紧张的形势下,他们在一线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办案压力和风险,同时还存在体能匮乏和本领恐慌。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最需要的是“强心剂”,组织要多一些鼓励、鼓劲、鼓舞,多一些关心、关怀、关爱,让他们以较好的精神状态、身体素质来投入工作,实现人生价值和工作价值的双赢。
二是要关注新生力量,让他们吃上“定心丸”。随着各级法院增编扩招以及新老交替,青年干警在法院队伍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他们生机勃勃、思想活跃,有较高的学历和法律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自我意识,但同时也大多缺乏业务实践、社会历练和抗压抗挫能力。对于他们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及时做好职业生涯的引导,提升他们的职业认同和组织归属感,让他们从内心深处提升职业尊荣感和自豪感,从而消除青年干警在改革中所出现的忧虑、等待、观望等情绪,让他们的丰富智慧和巨大潜力发挥到司法改革中来,逐步成长为未来审判事业的中坚力量。
三是要关注编外力量,让他们穿上“贴心小棉袄”。当前,法院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包括书记员、法警,是法院工作中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在法院工作人员中的比例较大,所从事的工作是法院审判工作的基础和关键,其工作情况完成的好坏,不仅影响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在司法改革逐步推进中,要做好聘用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对聘用人员要多关心,吸收他们加入党支部、共青团、工会,让他们与正式干警共同参与到法院的各项组织生活中,使他们真正感到自己也是法院的主人。
三、在改革举措启动预热时,着力抓好“三项同步”
一是引导宣传工作要同步,营造有力氛围。要围绕每一项改革举措所要解决的问题,对症下药,因症施策,通过会议、内部媒体、学习讨论等各种形式,开展好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干警不再是泛泛地了解司法改革的总体目标和意义,而是掰开揉碎、分门别类的讲清楚每一项改革举措的意图和目的,让大家清清楚楚的意识到这一项改革举措怎么推行,推行后对工作有什么益处,对大家有什么影响,大家应该以什么样的心态和行动来迎接改变。同时,每一项改革实施以后,要及时向广大干警宣传和通报改革成果, 这对于增强改革信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是党的组织生活要同步,统一思想意志。实行员额制后,特别是新的审判团队组建后,原来均由行政领导牵头的审判组织和党群基层组织合二为一的格局被打破,法官个人精力将更多的聚焦于办案,独立开展工作的空间增大、自由支配工作时间的机会增多,审判一线党员干警组织生活形式发生改变。同时,原有的党支部负责人入额后也承担办案任务,精力的分配上也将受到影响。针对这一变化,必须要加强、创新法院机关党建工作和党内基层组织生活,实行党建与司法改革同步,确保执法办案工作开展到哪里,司法改革推进到哪里,党组织和党员干警的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在推行改革举措时,党支部必须要发挥党建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发挥“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作用,最大限度释放凝心聚力、团结拼搏的正能量,用党内组织生活统一司法改革的共识,统一对改革举措的认识,统一落实改革举措的步调,确保每一名党员不掉队、不落伍。
三是“一人一事”思想疏导要同步,坚决不留死角。在每一项改革举措即将启动前,我们都要随时充分了解不同部门、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结构人员的思想动态,通过集中座谈、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的方式逐一掌握干警的心态和需求。要在各部门设立思想动态观察员,专职负责逐一观察并掌握各单位每一名干警的思想动态,并及时跟进,同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由分管院领导根据具体情况,逐一进行谈心。针对产生心理波动可能性较大的重点人群,要重点约谈,反复跟进,由院级领导采取点对点的方式,亲自跟进,不落下一名同志。
四、在改革举措落地生根时,要着力做好 “三个结合”
一是将坚定理想信念与合理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在解决思想问题的同时解决实际问题。一方面,要紧密联系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教育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默默奉献改革的根本任务,把司改工作作为“两学一做”试金石,使广大干警明白必须不打折扣地刚性落实改革。另一方面,要时时关心干警的情绪波动、思想变化、实际困难,细致寻找思想政治工作的切入点,注意运用情感激励方法,积极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大家普遍关心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薪酬待遇、身份转换等实际问题。对每一项实际问题的解决,都要逐一作出说明和解答,从而进一步增强干警对改革的认同感和参与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二是将正向激励和纪律约束紧密结合,在强化正能量的同时消除杂音、噪音。在司法体制改革进程中,要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中涌现的成功经验和先进人物,起到以点带面、正向激励的效果。对坚决拥护改革政策、落实改革措施迅速的部门和干警要加大表彰奖励力度,广泛宣传他们积极对待改革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做法。同时,要把严明纪律作为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保证。严禁以各种非组织行为,或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等方式散播不实信息,干扰和影响司法改革工作。严禁以任何理由阻碍和抵制改革,对落实改革措施不力,影响改革进度,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是将传统工作模式和信息化时代特征相结合,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实现思想政治工作的再创新。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传统的思想政治工作相比,面临的问题更复杂、挑战更严峻、要求也更高,特别是信息化的迅速发展,使法院队伍的思想、言行方式都受到很大影响,也给思想政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司法体制改革的思想政治工作,既要坚持行之有效的传统办法,发扬前人积累的丰富工作经验,也要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的方式,运用“互联网+”的思维,突出“大政工”理念和长效机制建设,高度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和新型传播方式,利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新媒体,丰富拓展平台载体,拓宽网络育人的渠道,把政治工作由平面引向立体,由抽象引向鲜活。
(作者系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