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成庭审准备,固定诉讼要素并做好证据交换。庭前会议主要由法官指导法官助理主持,最主要的任务是明确当事人的范围和审查主体资格,固定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等诉讼要素,并进行证据交换,包括核对证据原件,对有需要进行证据调取、涉案事项评估鉴定的及时处理等。通过充足完全的庭前程序事项准备,促使大部分案件能够一次开庭即顺利审结,最大限度发挥庭审作用,提高审判效率。
二是加强诉讼指导,整理争议焦点并依法释明。法官助理根据庭前会议各方当事人的主张,固定无争议事实和证据,整理争议焦点。争议焦点根据案件情况,或按照事实争点、法律争点、证据争点分类整理,或按照案情发展顺序整理,抑或交叉运用各种符合具体案情的方式整理。对于较复杂的案件,在具体争点下增列子争点。争议焦点整理完成后即向当事人释明,若当事人有异议的,可进行修正补充;若无异议,即予以记载并让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提高庭审效率。
三是推动诉讼调解,提出调解方案增加调解几率。法官助理通过庭前会议,探知各方调解意愿,积极推进当事人和解或调解,并可自行或在请示法官后拟定指导建议性的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参考。在庭前会议基础上进行的调解,既能基本厘清事实、分清是非,又避免了庭审程序的耗用、节省了司法资源,成功率较高,解纷效果较好。
四是开展诚信提示,保证庭审规范有序进行。庭前会议结束前,法官助理要询问当事人是否有诉讼要素需要变更、是否有遗漏证据需要出示;并特别提示在庭审中禁止有违诉讼诚信原则的诉讼要素及证据突袭,否则法庭将依法进行处罚,有效保证了庭审程序稳步可控、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