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信用卡纠纷案件呈“井喷式”增长态势,成华法院对该院近三年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基本特点和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案件特点:一是案件数量较大,涉案标的额增长明显。情况为:2015年,成华法院受理信用卡案件146件,个案最大标的额为673980元;2016年受理161件,个案最大标的额1445522元;2017年受理164件,个案最大标的额1100174.36元;2018年1—4月已收案60件。二是案件公告送达比例畸高,案件审理周期长。2015年至今,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公告送达455件,公告率约为86%;由于送达困难,案件公告率高,绝大部分信用卡纠纷案件审理时间超过5个月。三是案件判决后执行到位率低。近三年来,共执结信用卡纠纷案件173件,执行完毕10件,强制执行7件,终本结案数达156件,实际执行到位率仅有15.6%。
原因分析:一是发卡银行滥发信用卡。金融机构盲目追求客户数量增加,降低信用卡发放门槛,对申领人的资信情况审查不细致,是信用卡纠纷案件持续保持高位的直接原因。二是发卡银行未明确履行告知义务。办理信用卡的相关合同或协议实践中均为格式合同,部分申领人在领用信用卡时,未认真阅读客户协议情况下就盲目签字,银行工作人员通常未履行明确、充分告知义务,双方对滞纳金、超限费等约定的理解并不统一,引发纠纷不断。三是银行风控机制不严,影响案件办理质效。实践中申领人提供身份证即可办理信用卡,而身份证地址往往与实际地址不符,加之对申领人的财产等资信审查也往往流于形式,银行无法有效掌握申领人的财产信息,导致法院受理案件后,始终存在送达、执行难题,严重影响案件办理质效。四是部分持卡人恶意逃避债务。部分持卡人消费不够理性,盲目超过偿还能力大额透支消费,或者办理多张信用卡后交替养卡获取资金,资金链断裂即被银行追讨时又心存侥幸,故意更换地址和联系方式意图“赖账”。
对策建议:一是银行应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信用卡发卡监管。银行发卡时应严格规范发卡程序、审核信用额度,落实银行卡管理制度规定,加强内部监督。同时,银行在向领卡人发放信用卡时应尽提示、引导义务,采用合理方式提醒办卡人注意格式条款内容,释明逾期归还借款、恶意透支应承担的信用、法律责任,提醒持卡人理性消费。二是订立合同时对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作出约定。银行应积极引导客户如实填写资料,在合同中加入条款约定其填写的送达地址即作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地址、电话变更等情形,应主动告知银行,从而使信用卡纠纷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能够缩短审理周期,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强化对恶意逃债的打击力度。依法强化执行信用惩戒,将失信人名单推送至工商、银行征信系统,限制其使高消费及贷款等;加强拘留、罚款、拘传等强制措施的运用,对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采取强制搜查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四是加强普法宣传,引导持卡人树立正确的信用卡消费理念。通过巡回审判、法治讲堂等形式,以及微信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强宣传力度,引导持卡人加强规范信用卡意识和法律意识,坚持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