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法院围绕“专审、多审、快审”的目标定位,在民商事审判领域探索构建以法官为核心的8大专业化审判团队,形成“三专三优三精”的专业化审判团队高新样本。2017年,高新法院8个专业化审判团队共受理案件8372件、结案7349件,团队人均结案919件,高出其他员额法官50%。
一是创新构建专业审判庭,打造“三专结合”的运行模式。 划分专类案件。以审理繁简分流机制下类型化简单案件为定位,结合对近五年(2012-2016)各类民商事案件收案数量、繁简类型、专业化程度三大要素的分析结果,先行确定将受案量较大、法律关系相对单一、对效率要求较高的买卖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劳动争议五类案件纳入专业化审判范畴。选定专业法官。契合类案特点,在充分考量法官的办案能力、审判经验、知识结构及性格特点的基础上,选拔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类案纵向研判能力和团队组织管理能力的法官。同时,注重专业法官队伍的梯队培养,建立资深法官传帮带机制,选派后备法官到资深法官团队担任法官助理,实行各团队法官定期轮岗,促进法官专业能力的全面提升。落实专门管理。单设专业审判庭归总管理8个专业化审判团队,侧重在团队布局与建设、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主要根据各类案件办案工作量,确定各审判团队每年480—600件的基础任务量与580—1200件的饱和工作量,严格考核基础任务量,鼓励达到饱和任务量。
二是科学打造专业审判团队,探索“三优共进”的配置结构。优化团队架构。结合基层法院大量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受案特点,以“1+N”独任制模式进行团队架构,即以1名员额法官为核心,灵活配置3到4名法官助理,法官对团队有自主管理与考核权限,法官专注于审判核心工作,助理负责审判辅助事务;在法院层面,依托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两种组织化行权机制,落实扁平化管理,充分授权法官独立审判。优化分工协作。对核心审判事务、辅助性审判事务及综合性审判事务进行细化区分,法官主要承担开庭审理、裁判文书撰写等核心审判工作,同时指挥协调助理完成事务性、辅助性工作。各团队根据自身特点对审辅人员的分工采取三种模式:依案件量分工模式,即每个助理分别负责一部分案件的对应辅助事务;依流程定岗模式,依照诉讼流程中的不同环节分配每个助理不同的岗位职责,共同参与所有案件的审辅事务;依事务性质分类模式,程序性与实体性审辅事务分别由不同助理承担。优化成员素能。严格团队法官助理准入标准,在获取区内聘用人员编制基础上,设定团队聘用制审辅人员准入标准为通过司法考试、具有硕士学位的法学专业毕业生;落实培训晋升机制,将法官助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初级、中级助理主要从事事务性工作,高级助理可以承担部分管理及草拟简单文书等非核心裁判职能工作,并按工作年限、绩效表现梯度晋升。
三是深度契合高效快捷目标,实现“三精并重”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精炼审判要素。专门出台《民商事案件审理流程审查要素事项指南》,相关团队法官根据各自深耕专业领域,针对不同类案制定包含“工作流程”“审理要素表”等内容的《标准化工作手册》。通过制定要素式裁判文书模板,建立类案裁判文书格式化说理词库,结合办案信息网络的推进,实现民事裁判文书共性部分的自动生成。精准审理流程。法官主导全部审理环节,庭前通过阅卷甄别出案件需重点查明的要素事实并在要素表上进行勾选,安排助理指导当事人填写后及时反馈;庭审时对照“要素表”提炼争议焦点,准确把握需查明的要素事实,简化不必要的内容,提高庭审效率及当庭认证、裁判率;庭后安排指导助理对审判环节和裁判文书有大量存疑的当事人进行逐项释明。精减审辅事务。剥离纯事务性工作,在专审庭外建立保全组、速录组等五个小微组织,全权负责对口分流剥离出来的审辅事务。探索多元化外包形式,与成都市公证处合作开展诉讼文书送达工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搭建法官助手支持系统,在电子卷宗自动生成、案件信息自动检索等方面实现需求匹配,完善外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