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增巧,女,1966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丹景山人民法庭庭长。祝增巧同志在法院工作二十余载,始终坚守在一线审判岗位上,以娴熟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该同志严守法官职业道德,心系群众,认真为群众办事,甘做群众的“解铃人”,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人”。她个人多次被评为彭州法院“办案能手”,多次荣获彭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2011年8月,该同志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在2013年至2014年成都市“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评选活动中,被网友称作“贴心姐”,高票当选成都市十大“我最喜爱的法官”;2012年2月,她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2014年3月,被成都市评为“我最喜爱的政法干警”;2014年4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2014年11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二等功;2015年1月,被成都市群众评为“我最喜欢的普法员”;2016年3月,被彭州市组织部评为“美丽成都党员示范标兵”,2017年8月,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联合评为“优秀辅导员”。2017年8月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祝增巧法官二十多年一直在审判一线工作,大部分时间均在基层法庭工作。针对民间借贷、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等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她坚持“多调少判、定纷止争”的工作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努力让矛盾尖锐的双方握手言和,或撤诉,或调解,妥善处理好每一起案件。该同志勤勉敬业,任劳任怨,切实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她将审判法庭搬到群众实际生活环境中去,“田间法庭”、“工地法庭”、“病床前法庭”、“院坝法庭”等庭审形式,已经成为她多年办案的常态。
祝增巧同志从1996年7月走上审判工作岗位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3500余件,积累了丰富的审判工作经验。她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调撤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9%左右。该同志个人承办和参与审理的案件,全部做到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正确、正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实体裁判公正,案件无一改判,调解的案件无反悔,无申述,无上访,当事人满意,社会效果好。该同志凭借优异的工作成绩于2011年1月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司法调解先进个人。人民法院报、四川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以及多家网络媒体都对其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2017年开始,彭州法院作为四川省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祝增巧同志知道该项工作意义深远、任务繁重,但她勇挑重担,带领五个家事审判法庭,攻坚克难,积极创新。她认为家庭承载着子女抚养、老人赡养以及道德人伦情感等重要社会功能,处理好家事案件不仅挽救一个破碎的家庭,更关系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她引导家事法官从传统的“一裁了之”审判模式走出来,在理念上向家庭关系修复、亲情弥合转变。她认真调研引发家事纠纷的原因,总结办好家事案件的工作经验,不断解决新的问题,迎接新的挑战,甘做改革事业的燃灯者。在推进家事改革试点工作中以来,该同志屡创新绩。设置家事法官庭前调查程序,实施庭前家庭财产申报,与本地妇联、民政、司法、公安、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纠纷联动化解机制,开展案件回访帮扶,建立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家事纠纷心理疏导等制度规章,发出了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多个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联动干预制度,切实防止家庭暴力,全面保护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2017年5月19日,祝增巧同志的这种集约审理婚姻家庭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的创新模式,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2017年6月19日,祝增巧同志对家事案件回访加帮扶的创新模式,再次被《人民法院报》头版刊登。
祝增巧同志在工作中善于专研,敢于创新。她深入分析司法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提出新的工作举措和思路。她认为应该充分利用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进一步实现人民法庭职能的最优化。2017年开始,她在五个人民法庭内开始力推集团式组队、集约式管理、集中式办案、分流本域各类纠纷、分类参与基层治理、分担审判辅助事务的“三集三分”法庭职能优化模式的创新工作。该项工作推进以来,充分利用了人民法庭所处的地理区位条件和传统审判优势,发挥人民法庭扎根基层、深入群众、送法下乡、定纷止争的社会功能,法庭在完成案件审理的同时,分类、多方位服务各乡镇的特色发展,实现职能最优化,该项工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认可,更受到本地政府领导的多次表扬。
“虽然派出法庭地处偏僻的山村,不在繁华的都市,但是这里却深深地吸引着我,在人民法庭我辛苦却快乐着。”——这是祝增巧对家人、朋友常说的话。祝增巧同志,作为一名普通基层法院基层法庭的庭长,在平凡的事迹里诠释一名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她坚持二十余载扎根在基层人民法庭,爱岗敬业、秉公执法、一心为民,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审判事业尽心竭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践行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的奉献精神和高尚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