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最高法院在北京召开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会议暨全国法院审判管理工作座谈会,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主持会议。
会上,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代表成都中院作了题为《提升司法供给能力 破解司法供需矛盾 着力构建“四位一体”抓办案良性运行格局》的发言,从紧扣解决司法供给与司法需求突出矛盾,抓住“诉源治理”、办案组织、办案效率、办案质量、办案效果等五大环节,综合配套15项机制制度,介绍了成都法院探索构建“四位一体”抓办案运行新格局、“司法供应链”管理新模式的经验做法。
一是借力社会解纷力量,部署推进“诉源治理”,前端化解缓解“案多人少”问题。通过深入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进程,让绝大部分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培育做实非诉解纷力量和效果,让简单纠纷化解于诉外;大力提升一审办案质效,促进生效裁判自动履行,构建“三个层次、两个维度”的“诉源治理”模式。
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高办案团队整体效能,有效解决“办案组织”问题。通过“以案定人”组建新型专业审判团队,做强专业审判优势;“以辅助审”构建法官助理协助办案机制,通过抓实法官助理配备、法官助理能力建设、审判辅助性事务配套剥离和团队意识培养优化“四抓”,有效提升审判团队效能。
三是管好办案过程,有效解决“办案效率”问题。通过部署开展繁简分流,加快形成“简案快办、难案精审”办理格局;建立“均衡结案”新机制,有效管控全市法院整体办案进度;建立“静默化”监管新机制和“归档结案”新标准,有效管控办案流程节点和审理周期,实现办案高效运转。
四是明确院庭长、审管办和员额法官主体责任,提升司法供给质量,解决“办案质量”问题。通过试验“大庭制+大部制+专业化+扁平化”内设机构改革运行模式,构建院庭长点、线、面“三维度”审判监督管理职责体系,进一步强化院庭长的权责管理;设立审判执行管理监督委员会,部署推进审判管理职能转型改革,突破审判管理统计数据单一功能,强化审判管理精准服务决策职能,进一步强化审管办的专责管理,强化监管权威;明确法官作为办案、管理、廉洁、作风和报告“五个责任主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自主管理,初步形成院庭长—审管办—员额法官三个层次的审判管理监督新格局。
五是深刻把握群众的司法新需求,解决“办案效果”问题。通过开展长期未结案、结案未归档等“六项清理”,以点带面建立长效制度;细化“四类案件”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办理大要案件“三同步”机制;坚持“一盘棋”统筹、“一体化”运行,扎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战,有效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