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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巧解52万件纠纷
作者:吴光于  发布时间:2018-11-10 13:17:11 打印 字号: | |
2017年10月26日,成都简阳市法院法官在清风乡三清庙村巡回法庭庭审后为群众普法

“在成都,占全省六分之一的员额法官办理了全省三分之一的案件。全市法院案件总量从8万件到10万件用了5年时间,但从10万件到15万件只用了不到3年。2017年的受案数量更是同比上升了20%。从2014年到现在,两级法院法官的人均结案数量直接翻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彦向《瞭望》新闻周刊记者细算的这笔“账”,并非成都法院独有的尴尬,而是全国法院所面临的共性难题。

2016年,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启发,成都法院开始进行“诉源治理”。通过两年的实践,成都市两级法院共通过线上、线下前端化解各类纠纷52.5万件,与同期受理的63.9万件诉讼案件相比,分流了45%的矛盾纠纷。

“诉源治理”究竟做了些什么?郭彦将其概括为,一方面引领、推动和保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的前端化解;另一方面,提高审执质效,优质高效地化解诉讼纠纷,促进矛盾纠纷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转变。“‘诉源治理’正是成都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探索。”

将纠纷化解在法院“门外”

在成都大邑县,当地党委政府对“诉源治理”带来的社会治理成效深有体会。

2013年4月,大邑县润池国际广场的开发商在交付房屋时,代收了业主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要的税费。后因资金短缺,将收取的税费挪用,导致业主的产权不能办理。

事情拖到2016年一直没有解决。而一些业主发现,开发商在其他地方还涉及多起经济纠纷,资产已被多家法院查封、冻结。2016年10月13日,上千名业主聚集到大邑县行政中心上访请愿,要求当地党委政府出面解决办证问题。

“如果放在过去,这么多业主们都来法院打官司的话,我们拿这样的案子也很头痛。判决好下,但是如何推动问题真正解决,是个难题。”大邑县人民法院院长余涛说。

好在此时,“诉源治理”工作已在大邑先行一步。

2016年8月,大邑法院按照成都中院部署的“诉源治理”工作,启动了“无讼社区”建设。“‘无讼社区’并不是不让群众打官司,而是将传统的‘和为贵’等理念融入基层治理中,引导社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托人民调解,强化司法确认,形成司法引导与社区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基层善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大邑县委政法委书记李伦说。

2016年10月至12月,针对该起事件,大邑法院和房管局、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听证会,与业主沟通,并通知开发商法人代表到场,协调解决途径。多场听证会下来,大多数业主不愿花钱打官司,而是倾向于成本小、周期短的调解。

2016年12月12日,大邑法院20多名法官和工作人员与人民调解员一起,在售楼部为业主集中办理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并出具了《民事裁定书》。

可开发商无钱办证的问题又怎么办呢?法院继续开展调查,发现开发商为了规避责任,将其159个地下车位备案在第三人名下。法院立刻查封了该批车位,并与房管局配合,将车位处置销售,用于解决业主办证税费的资金缺口。

2017年年初,房管局按流程分批次为业主颁发了产权证书,这一起历时3年、险些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纠纷通过“诉源治理”得以解决。

目前,依托“无讼社区”的建设,大邑县已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参与、社区自治的社会基层综合治理新格局。

从大邑县的“无讼社区”到蒲江县法院的“五老民间调解”,再到武侯区法院的“法治指导员”、新津县的“法治诊所”,记者在成都各区县采访发现,通过“诉源治理”,各地法院正深度嵌入到各地的基层治理中,发挥出积极作用。

“法治化是新时代推进社会治理的主要着力点,关键在于运用法治精神和法律制度影响社会主体,从根源上减少失序的现象。‘诉源治理’是推动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抓手。”郭彦说。

高效解决“跑”进法院的纠纷

已经“跑”进法院的纠纷如何高效化解?在多位受访法官看来,对于已起诉到法院的纠纷,仍有相当一部分适宜通过调解解决,或者具备公证、仲裁解决的基础。

记者了解到,通过对接调解、仲裁、公证三大非诉讼纠纷解决力量,以及高校法学院、群团组织、行业组织、基层社会组织等,成都两级法院建起了资源充足、形式多样的“诉非衔接”机制。

针对道路交通、劳动、医疗、物业等专门领域,成都法院还对接相关组织和部门,建立了多个专业领域的一站式纠纷联动解决平台。两年来处理了45万件矛盾纠纷,仅有3%进入诉讼。

2018年1月16日,成都市龙泉驿区青龙湖水库因闸门机械事故引起下游积水,导致市民廖某的汽车被淹受损,产生维修费用27659元。

车辆维修好后,各方当事人因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争议,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未收到任何维修费用。随后,该公司一纸诉状交到龙泉驿区法院,将水库管理站和廖某列为被告,要求支付维修费。

法院收案人员了解事件发生经过及争议焦点后,建议原告先走诉前调解程序。

“案件涉及水库管理站、廖某、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利益。法院理应查清事实,有效化解纠纷。”龙泉驿区法院法官罗万龙说。“同时,这个案子也是汽车产业纠纷诉前调解室成立后的第一起案件,对联动各方力量化解纠纷在行业内的模式是一次考验。”

“这起案子中,首先是法官精准定性,精准厘清法律责任,对案情、证据进行初审,做出案前预判;其次,针对涉及的各方当事人,与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街道社区联动,进行‘精准调解’。”罗万龙说。

通过主管部门,涉案水库承诺了具体的履行期限;通过街道社区,调解员了解到廖某家庭困难,为此通过行业协会成功说服了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予以部分让步。最后,调解员为该公司实现了现场收款。

两年多前,成都法院依托互联网+技术,搭建了“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让当事人随时随地在线获取需要的咨询和调解服务。目前,该平台已入驻86个特邀调解组织和462名特邀调解员。运行以来,已受理调解案件1.8万余件,调解成功率72%。

成都一位女性市民贷款整容,因还款问题与整容机构、贷款公司发生纠纷。她来到成都高新法院寻求帮助,在法院工作人员建议下,决定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调解。

提交调解申请后,她在平台上在线进行了预约。特邀调解员王勇收到通知后,与当事人、整容机构、借贷公司约定了调解时间。经过调解,三方达成了协议:当事人一次性还清欠款,借贷公司减免其贷款利息。随后,三方通过调解平台点击了确认调解协议,并各自履行了相关义务。

将7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在前台处理,50%以上的民事审判法官配置在前台,成都市每个基层法院都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愿,将调解程序置于登记立案前。

记者发现,经过前台先行调解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会被前台法官判定为简单案件,依速裁方式审理。先行调解为当事人提供了“犹豫期”,也为审判赢得了繁简分流“预热期”。

顶层设计尚需加强

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谌辉看来,过去,法院化解纠纷的主要精力集中在案件进入诉讼后的审判环节,对纠纷预防和诉前分流的重视不够,没有对准源头。

“通过‘诉源治理’将矛盾止于未发,既有助于法院‘降增量’,也有助于当事人降低矛盾纠纷解决的成本。当前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如何在案件总量高位运行下,推动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是法院面临的难题。‘诉源治理’有助于破解这一司法体制改革的难题。”谌辉说。

在成都,党政主导、多元共治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非诉讼解纷力量的作用日益凸显。2017年,该市案件量最大的武侯、高新法院分别实现了受案量和受案增幅同比下降。

在郭彦看来,“诉源治理”着力解决了两大难题:一是面对“案多人少”的现状,减轻了法官审案压力,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分流,让法官有更多精力应对复杂案件的审理,也保证了疑难案件的办案质量;二是面对过去矛盾纠纷解决各自为政、手段单一、成本高昂的问题,通过有效的平台搭建、畅通的机制对接,降低了纠纷解决成本,确保了解决效果。

但同时,多位受访法官、专家也提出,深化“诉源治理”仍有瓶颈待破。

立案登记制改革后,一些地方滥诉现象突出,特别是在行政诉讼领域,这造成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采访中,多位受访基层法官建议,应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加以规制。

“如何培育和保障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是当务之急,可在一些地方试点,先行建立有法定效力的调解前置程序。”一位受访专家建议。

也有专家提出,为节约司法资源,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医疗纠纷等特定类型纠纷,原则上可不进入民事诉讼程序,法院仅保留司法审查和救济权。

“诉源治理”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除诉讼外的治理外,还有诉讼内的治理。“法院内部需从立案登记制改革、‘分调裁’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等司法责任制配套改革等多方面加强制度配套。”郭彦说。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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