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目标,主动将矛盾化解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提出并践行“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形成“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解决理念和分层过滤体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源头。
借力网格 推进诉源治理
“这是我们一针一线挣出来的辛苦钱,今天终于拿到手了!”10名从事来料加工的妇女高兴地说。
衢江区杜泽镇某村村民童女士在家从事服装来料加工业务,2016年她接到一批加工业务,因时间紧业务量重,她就联系了本地10名村民一起完成加工任务。
然而,因上家出现亏损,童女士拿不到加工费,导致村民们的劳务报酬不能按时兑现。村民们情绪激动,纷纷跑到童女士家里要钱讨说法,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并报警。2018年5月,村民们将童女士告至衢江区人民法院。
“该案涉及人数众多,且都是邻近村的村民,单纯靠法院判决很难修复他们之间的关系。”承办法官柴宏玮说。法院聘请的网格调解员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威望,请他们协助劝说更易达到情法两平。在镇政府的协助下,经过网格调解员等人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历时2年多的劳务报酬纠纷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2018年以来,衢江法院择优选聘172名网格员为法院特邀调解员,依托网格调解员队伍化解矛盾纠纷。开化县人民法院则在辖区3个网格试点成立了“网格法官工作室”,每周二、周四下午专人定时驻点工作室,其他时间由网格员收集纠纷线索,通过网格平台发送至法官账号处理,将被动受理转为主动疏导。
关注物业 提升社区治理水平
“车库门是坏的,房产多处存在漏水,物业还将水泥、沙子等材料堆在我们的房子里,凭什么交物业费给他们?”某小区业主姜某、邱某气愤地说。
“我们已经按照合同为小区提供了物业服务,使用人就应该缴纳物业管理费。”该小区物业公司则说。
姜某、邱某的房屋至今一直空置,物业公司曾在其房屋内堆放过部分建筑材料,虽已全部清空,但姜某、邱某仍以小区存在汽车停放管理不规范、门禁设备损坏未及时维修等理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后物业公司将二人告至柯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其依约交纳相关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用。但鉴于物业公司存在一些服务瑕疵,故酌定减少20%的物业费。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
物业服务活动关系到每位居民,加强小区管理不仅是城市基层治理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抓手。衢州法院积极妥善处理物业纠纷案件,助推红色物业联盟建设,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室,在房地产、物业管理等领域有一定特长的人员中择优选任特邀调解员15名,对物业纠纷案件采取诉前委托调解、诉中邀请调解、判后沟通劝解的多方位纠纷化解措施。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于2018年10月与市房地产业协会联合召开加强物业纠纷多元化解助推文明城市创建新闻发布会,发布《衢州市物业纠纷审判白皮书(2015-2017)》,并出台《关于建立健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要求加强多方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一裁判尺度。
“人民法庭+巡回审判” 助推乡域治理
2018年12月,开化法院马金法庭法官为了一起离婚纠纷,来到高位截瘫的被告余某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法官,我跟他已经分居很久了,儿子一直跟着我生活,抚养权必须归我!”“儿子是跟我姓的,必须归我!”双方当事人均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可是在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上变得剑拔弩张。原告李某认为儿子已经在外地入学,不宜改变其当前的学习生活状态;余某及其亲属则认为余某身体残疾,孩子更应该陪在身边。
经过3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被告,由原告行使监护权,负责孩子的生活及学习至十八周岁时止。调解结束后,病床上的余某连声道谢。
人民法庭具有贴近群众的天然优势,衢州法院将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教育与人民法庭工作相结合,全市法院共配备巡回审判车10辆,设立巡回审判站(点)29个,2018年开展巡回审判411次,调解案件213件,审结涉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等类型案件2361件。
衢州中院还将每月的20日固定为全市人民法庭“巡回办案日”,结合“周二无会日”制度,针对交通不发达偏远地区、当事人不便等情况,有重点地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诉讼。对“三农”案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做好庭前准备工作,争取基层组织的大力支持,在村委会、文化礼堂等地布置流动简易法庭,邀请镇、村干部,网格员,乡贤参与矛盾化解196次。通过邀请人民群众参与旁听、以案说法等形式,加强农村法治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提供现场法律咨询500余次,促其懂法、知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推动乡风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