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文飞,男,汉族,39岁,中共党员,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商事审判庭)审判员,首批入额员额法官,四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硕士研究生。在法院工作期间,该同志多次荣立三等功,获得“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第一届蓉城“卓越法官”、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审判事业执着热爱
侯文飞同志对党和人民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共产党员情怀。该同志平时积极参与政治学习和讨论,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和国家忠诚,在审判中工作中既能做到依法裁判,又能通过裁判贯彻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具备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的司法能力。该同志清正廉洁,严格自律,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无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侯文飞同志对审判事业执着热爱,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该同志毕业后就到经济社会条件落后的基层人民法庭工作,在艰苦条件下仍不改为审判事业奋斗终身的初心,积极钻研理论和实务知识,很快成为审判和调研工作的行家里手,并通过遴选先后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在审判工作中,侯文飞同志对人民群众感情深厚,待人热情温和,处理案件既能多方面考虑又能在处理上化繁为简,尽一切可能为人民群众着想,能够做到案结事了,多次收到人民群众的锦旗和感谢信。在民事审判工作、少年审判工作中,侯文飞同志能够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尽力化解家庭、邻里矛盾纠纷,调解率长期名列庭内前列,做好未成年人的帮扶和教育挽救工作。在商事审判工作后,侯文飞同志能主动钻研经济和法律知识,很快成为证券期货票据纠纷案件的专家,主办了一系列重大证券期货票据纠纷案件,对证券期货票据纠纷案件裁判规则的形成产生了积极影响。
侯文飞同志忠诚履职,勤勉敬业。该同志工作勤勉,不仅能够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而且为审判工作长期早到晚归、加班加点工作。侯文飞同志工作敬业,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之余花大量时间钻研业务,工作规范严谨,裁判文书多次被评为优秀文书。侯文飞同志经常主动承担批案的首案审判工作,带动庭内整体工作的进展。
二、办案数量、效率双高,质量、效果双好
侯文飞同志在办案中能秉持严格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平和司法、理性司法“六大理念”,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抓办案,办案数量、效率“双高”,办案质量、效果“双好”。
侯文飞同志办案数量多,主办、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结案率长期位居庭内前茅。侯文飞同志能主动实现“三个角色换位”,即站在全局的高度审视裁判,站在院庭长的角度把握裁判,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琢磨裁判,办理案件能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侯文飞同志办案质量高,二审改发率、再审改发率均低。
三、在审判中主动调研,以调研强审判
侯文飞同志善于理论功底强,善于融调研于审判,以调研促审判,在民商事审判、少年司法调研中有突出表现。侯文飞同志作为主要起草人完成了最高法院和省市的五个重点调研课题,并完成多个庭审规范、审判指南的起草工作。
侯文飞同志应用法学研究成果显著,结合审判业务撰写的论文两次获得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三等奖2次,在四川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征文中获得一等奖1次、二等奖4次,三等奖2次,在全国、全省、全市各种主题征文也多次获得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公共政策在民商事审判中运用与控制》曾获四川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讨论会一等奖,对本地区的民商事审判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侯文飞同志还在《中国少年司法》、《青少年犯罪问题》等刊物上发表多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