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由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文史部和大邑县委县政府共同主办的“无讼社区”建设与中国城乡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学术研讨会在大邑县召开。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郭彦同志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发表题为《诉源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解读与重构》的主旨演讲。
郭彦院长指出,基于从“治本”层面破解“人案矛盾”,成都法院在全国率先开展诉源治理,打造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全域覆盖、全程在线,多方参与、多元共治,融合交互、融通共享的立体开放智慧治理体系。
郭彦院长提出,“诉源”可以追溯到两个层面,一是诉的初始源头,立足于纠纷发生领域,从根源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诉的次级源头,着眼于纠纷化解领域,从纠纷的产生、激化到诉讼,建构一套科学合理的多元化解体系,实现纠纷的有序分流、有效过滤。
郭彦院长强调,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点。成都中院提出的诉源治理将自治、法治、德治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防纷于萌芽。区分城市“陌生社区”与乡村“熟人社会”,形成两种自治模式;区分集中密集区与分散居住区,形成两种法治服务模式;区分法律惩戒与道德教育,将现代法治文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优秀传统文化融合于解纷全过程,寓法于情、寓理于俗,在社区乡村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事普法、以理送法,提升矛盾实质化解率。共建共享是社会治理的基础。诉源治理的核心是“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推动、部门参与、社区自治”格局,推动各部门共谋解纷策略、共搭解纷平台、共建解纷力量。推进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及基层社区共同参与,形成“以企业或行业内自我化解为主、第三方调解为辅、仲裁和诉讼托底”的纠纷治理模式,有效过滤社会矛盾纠纷于诉外。案结事了是社会治理的追求。案结事了,实质化解,需要广泛发动调解力量。诉源治理主动对接、引入和协同优质调解资源,做实人民调解、做大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三大防线”,有效引导纠纷化解在诉前。
郭彦院长指出,成都法院开展诉源治理工作以来,创造了武侯“基层法治指导员”、大邑“无讼社区”、蒲江“五老调解”等10余种社区诉源治理特色实践,全市法院案件高速增长的态势得到遏制。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增幅同比回落4.46个百分点,有7个基层法院受案数下降。诉源治理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深度融合。目前,已形成诉前线上线下多元解纷平台、诉中诉讼与调解对接平台、诉后社会治理决策参考平台三大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为党委政府当好法治参谋助手。
郭彦院长最后强调,社会治理从来不是割裂的、单向的,而是共生的、多元的,诉源治理应该坚定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共同促进矛盾纠纷止于未发、解于萌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