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中院会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省银保监局和省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会签《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进一步细化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的职能分工与工作规则,推动协同机制常态化、事务化、高效化。
据了解,2017年年底,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青羊法院、龙泉驿法院、双流法院随后被省高院确定为试点法院,并由成都中院牵头推进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都中院数次组织协作单位召开联席座谈会,就如何促进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加快推动“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机制的软硬件建设以及在试点工作中的难点阻点问题及时沟通协调,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目前,各试点单位均已完成平台软硬件建设并已实际投入运行。青羊法院采用内外纠纷线上“双模式”调解机制,有效整合“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和一体化平台功能,道交纠纷可在一体化平台上申请调解赔付,也可通过“和合智解”e调解系统委托省保协进行再次调解。在平台试运行期间,青羊法院线上调解道交纠纷成功率达100%。龙泉驿法院开发的“要素式智能审判系统”通过大数据准确提炼要素,自动生成裁判文书,有效提升审判质效。当前测试文书自动生成完整率达到85%以上,赔偿金额计算正确率达100%。双流法院打造的“一体化平台”基本实现了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和在线理赔等功能,目前,双流法院通过网上受理道交纠纷355件,调解成功350件,调解成功总金额达到2 015.85万元。今年上半年,成都中院在全省道交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试点工作获得高度肯定。
下一步,成都中院将与各参与部门通力协作,依托智慧法院建设,积极探索建设具有成都特色的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工作机制,力求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