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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创建“三三”公证参与执行工作机制 提升执行合同效能
作者:天府新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9-09-25 15:09:17 打印 字号: | |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精准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执行合同核心指标,与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合作,在全省率先建立终本案件管理中心、资产处置中心、执行综合事务协作中心三大中心构建终本案件单独管理、财产处置集约办理、综合事务深度协作三项机制,积极探索公证参与执行新路径,全面提升执行合同效能

、创新终本案件单独管理机制,完善公正、可预期的权利保障体系

法院与公证联合成立终本案件管理中心,着力破解当前终本案件存在的认定难、管理难、退出难问题,切实规范执行权运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一是建立终本案件调查双向核查制度。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法院拟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前,由管理中心人员到案件被执行人住所地、经营场所等开展调查,约谈申请执行人出具《终本调查报告》作为终本案件认定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终本认定程序规范、透明,杜绝申请执行人权益在最后一公里落空截至目前,终本案件管理中心共处理终本案件191件,出具终本调查报告165件,当事人同意终本145件,占75.9%,终本案件处置合格率100%建立终本案件主动恢复机制。为防范终本案件成为僵尸案件管理中心专门设立终本案件电子档案,由专人负责定期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终本案件进行集中查询、当事人回访向执行指挥中心反馈查询结果并同步记录。执行保全团队负责财产线索核查,确有财产的,及时启动恢复执行工作目前,已完成首批235件终本案件的建档工作,回访当事人69人次。三是建立终本案件退出评估机制。制定终本案件联合评估办法,成立由法院纪检监察人员、执行干警及公证人员组成的三方联合评估小组,根据综合财产定期查询及结果反馈、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债权清偿、社会公众举报等情况,评估终本案件是否具备退出执行程序的条件,并出具评估报告,确保终本案件规范退出。

二、创新财产处置集约办理机制,打造公开、透明的执行评估拍卖服务体系

在法院资产处置中心派驻6名公证人员,全面参与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提供多元服务,减少执行成本,实现财产处置效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权益。一是实现财产处置一体化。资产处置中心全面介入执行财产调查、实地情况勘察、财产评估、财产拍卖及财产交付等环节,梳理10大环节梗阻,填补5项执行资产处置的流程漏洞,缩短处置周期。资产处置中心对拟处置的被执行人房屋、车辆等财产进行实地勘察或者现场保全,清点并登记现场物品出具财产勘验调查表、制作财产实物视频等,便法院组织当事人进行议价,或开展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询价评估工作确定财产参考价,为后续拍卖、变卖工作奠定基础。财产处置后被执行人不配合腾退、特殊财产交付的,由资产处置中心人员到场见证,并对执行程进行摄影摄像留卷备查。今年18月,办结执行案件180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100%,执行到位金额5677.27万元。二是实现财产竞买服务全覆盖资产处置中心公证人员为参与财产竞买的公众提供财产权属调查、占有情况调查、出具拍卖财产《尽职调查报告》、开展税收测算、协助申请贷款、代办过户手续、代缴税款等辅助服务方便竞买人参加财产拍卖、变卖,实现执行拍卖成交率与资产变现率双提升据统计,通过公证处置财产的办理周期较传统处置模式平均缩短了10.6天,成交率达100%,溢价率达113%三是实现财产处置全透明。财产处置中心引入公证力量参与和监督财产处置,打破财产处置环节的封闭性,降低执行风险。制定公证见证监督办法以及举报、投诉、异议处理及结果反馈、公示等规定,实行公证行为、执行行为数据自动收集、分析,异常行为自动报告、预警制度,实现财产处置全程留痕、全域监控。截至目前,完成财产处置8次,针对财产处置提出异议或执行监督0次,涉执信访为0

三、创新综合事务深度协作机制,构建规范、高效的执行办案体系

联合成立执行综合事务协作中心,围绕便利当事人,让申请执行人少跑腿”“早兑现目标,优化公证辅助、协助执行工作流程,缩短执行周期,提升执行效能。一是建立公证+送达工作机制送达+申请执行人权利告知,引导当事人积极采取保全等措施,降低执行风险送达+督促履行,工作人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告知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送达+调查,工作人员同步开展被执行人生活居住、劳动就业、收入、债权等情况调查,帮助执行法官预判案件执行难度,精准采取执行措施,推进后续执行工作。截目前,公证送达文书1657件,督促履行939件,调查取证236件。二是建立公证+执行和解机制。充分发挥公证作为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优势,利用公证人员法律背景和熟悉涉不动产、金融、贸易、知产行业领域的优势,建立公证人员推动、参与执行和解机制,由公证人员组织当事人和解,并为当事人提供财产调查、以物债协议公证等服务,确保和解协议得以履行。推进执行案件前端化解和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少执行异议复议以及涉执诉讼,防范涉执信访等衍生案件,实现案结事了。截至目前,公证组织执行和解47次,推动结案38件。三是建立公证+失信惩戒机制。由公证人员前端介入破解证据固定难题,在文书送达、财产调查、组织执行和解等前期工作以及见证执行过程中,收集固定当事人拒收文书、虚假申报财产、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等证据。承办法官根据证据情况,依法采取惩戒制裁措施,构成拒执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当事人也可向执行综合事务协作中心申请调阅证据,通过自诉等方式追究被执行人相关责任,积极维护自身利益。截至目前,共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512人次,督促49人主动履行284.89万元。


 
来源:天府新区法院
责任编辑:陈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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