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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达到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一级标准
作者:审管办  发布时间:2019-12-30 11:59:09 打印 字号: | |

12月23日,成都中院召开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一级标准评审会,经评审小组最终评定,成都中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符合一级标准要求,并现场颁发“省一级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证书”,周磊副院长代表市中院接收证书。成都中院成为档案局、馆拆分机构改革后今年第一家完成一级标准认定的市级机关。

“档案工作规范化”是国家档案局对各级专业档案馆、各级机关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的刚性工作要求,并制定有衡量认定标准。2017年8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四川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生成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绩效评估体系,要求全省机关单位档案工作必须围绕该标准要求来开展。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将依据此标准对各机关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标准程度化评定,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水平。

 

 
来源:审管办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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