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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中院发布《2017-2019年度成都法院房地产审判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14 14:35:28 打印 字号: | |

1月14日,成都中院对外发布《2017-2019年度成都法院房地产审判情况通报》,旨在总结审判工作经验,对反映出的房地产领域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我市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情况通报主要分为以下四部分。

一、2017-2019年全市法院房地产审判基本情况。近三年,全市两级法院房地产案件收案量呈明显上升态势2017年,全市法院受理房地产类纠纷案件36921件,2018年在上年度基础上净增7398件,2019年在2018年的基数上又增加了2957件,达到47276件。2019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房地产案件41924件。

二、2017-2019年房地产类纠纷案件的主要特点。近三年,在房地产案件中占比最高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持续高位运行,但增幅出现回落,反映了成都法院加强诉源治理对纠纷增速减缓的积极成效。随着房地产与金融业的结合日趋紧密,当前房地产领域的参与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关联纠纷增加,系统解决及妥善化解的难度更大。同时,房地产案件的群体性特征明显,集团诉讼几乎出现在整个房地产的开发供应链条。此外,近年来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涉案标的越来越大,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纠纷化解难度加大。部分案件需要经过鉴定、评估或追加当事人等程序,导致审理周期较长。

三、当前房地产案件反映房地产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风险管控意识不足,导致在交房、办证、房屋质量等多个合同环节都出现违约,甚至引发群体诉讼。二是部分房屋买受人盲目购房情况较为突出,部分购房者在对房屋基本情况了解不足或超出自身经济能力允许的情况下“闭眼买房”,引发后续纠纷三是“二手房”出卖违约情形2017年以来存量房交易价格上涨趋势明显,部分出卖人为了多赚取利润,以各种理由解除或者终止与购房人的买卖合同。四是房地产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相应自律、服务意识,亟待规范

四、成都中院推进房地产案件审理工作的相关举措。一是以繁简分流改革为抓手,形成五个专业化审判团队,推进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理,确保房地产案件的简案快审与难案精审。二是加大涉房地产的规则供给力度,统一裁判尺度,先后出台《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关于调整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违约金的意见》等实务指南和意见。三是深度剥离审判辅助事务性,成立办案服务保障中心,最大限度的化解审判压力,提升案件办理效能。四是设立专门的集团案件审理小组,妥善处理集团诉讼。五是坚持审判与调研相结合,围绕审判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类针对性的调研,形成多份调研成果指导审判实践

下一步,成都中院还将进一步整合力量,建立以专业化为基础的两级法院房地产审判问题收集研判和沟通指导机制;探索建立类案及关联案件强制检索模式,以智能化系统夯实房地产审判的科技支撑;积极拓展房地产审判延伸服务职能,加大与各类协会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对接,多措并举实现纠纷的源头治理。

成都从审判角度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出建议一是建议房地产企业加大自主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力度,建立有效的项目开发风险评估机制,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商品房销售活动。二是加大对开发建设工程的环节监控力度,严格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的资质审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实时监督工程款支付状况及用途,确保资金有效使用和建设工程的质量过关。三是加强房地产金融监管,密切关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链情况,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工程烂尾。健全征信制度,抑制以卡养卡、信用卡套现付首付等易引发纠纷的现象。尽快对长租公寓“租金贷”“资产证券化”作出评价和规范,防范长租公寓过度金融化引发群体性风险。



 

 
来源:民四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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