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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都实践
作者:研究室  发布时间:2020-05-07 15:11:18 打印 字号: | |

简介:

“诉源治理”改革首次提出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从纠纷产生源头到诉讼后端构建矛盾纠纷分层递进多元化解的治理模式,根据纠纷解决从易到难、解纷成本从低到高的规律,将矛盾纠纷划分为不同层级之“诉”,有针对性地提出治理方式,以推进矛盾纠纷分流化解、逐级递减,让司法回归守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这一模式是《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规定的“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主要实践来源。

亮点:

2016年7月,成都中院率先在全国部署推进“诉源治理”改革,加力探索“衍生案件”治理,充分融合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智慧治理等现代治理理念,深入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推动止纠纷于未发、解纠纷于萌芽。已共建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12类纠纷联调机制和“一站式”解纷平台;首创“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汇集164个调解组织、1008名调解员,智慧解纷4万余件。

全市法院受案增幅稳步回落,2019年分别有7个、17个 法院实现新收案件绝对数、新收案件增幅下降,形成十余个“诉源治理”模式。改革工作获党委政府高度认可;入选人民法院“五五改革纲要”和司法改革案例选编;改革成果上升为国家治理经验;研究成果《诉源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成都实践》已公开出版。

展望:

四年来,“诉源治理”改革已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最高院在全国法院推广。2018年1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社区“诉源治理”推进高品质和谐宜居城乡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2019年9月,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意见》;2019年2月,最高法院首次将“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纳入《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

诉源治理改革实效也逐步彰显,2016年至今,成都法院案件增幅整体呈大幅回落态势。2016年,受案增幅降到13.8%,同比回落27.1个百分点;到2018年,增幅比2016年回落2.6个百分点;2019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同比再回落0.83个百分点。改革经验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和省委常委、市委范锐平书记、省政法委邓勇书记、省高院王树江院长等批示肯定,社会各界普遍好评,有力助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下一步,成都法院将借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契机,加快推进特邀调解“倍增计划”,深入推进“诉源治理”提档升级,全力释放司法改革动能!


 

 
来源:立案一庭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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