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成都市龙泉驿区法院发布了近三年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
白皮书统计显示,该院近三年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中,民事案件30件,占案件总数的34.48%;刑事案件5件,占总案件数的5.75%;行政案件47件,占总案件数的54.02%;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件,占总案件数的5.75%。环资行政案件占比过半。民事案件主要为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引发的资源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犯罪类型主要为污染环境罪、盗伐林木罪案件;行政案件主要为土地行政征收引发的资源类行政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主要为环保行政处罚类案件。
龙泉驿区法院对下以步工作提出五点工作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以“6.5”世界环境保护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广泛传播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引导公众树立保护环境意识;积极开展环资案件巡回审判、庭审直播等活动,加大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宣传力度,发挥“审判一件、教育一片”的作用。二是进一步加大相互沟通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公安、检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环境资源审判诉前协调机制,争取多方支持,充分发挥行政协调在环境资源争议中的化解作用。三是进一步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针对土地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占比较大的特点,总结分析地方政府在土地征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向地方政府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减少土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土地类纠纷。四是进一步推进环境资源专业审判。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常态化开展联席会议等方式提升队伍专业素质。注重环境资源审判经验积累,提炼审判规则,形成典型案例,打造专业水平高的环境资源案件审判队伍。五是进一步探索生态环境修复机制。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况作为环境资源刑事审判的重要目标,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以及生态环境部门的协调配合,多方共促责任人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除对被告人处以刑事处罚外,还要求对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通过“补种复绿”“劳务代偿”“增植放流”“承担修复费用”等方式予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