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通知书领取
1.时间:2020年7月1日09:00—12:00
2.地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抚琴西南街门)
3.相关要求:
(1)须由考生持身份证(不含复印件、过期身份证)、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见附件2)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2)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3)不论任何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4)请考生务必核对本人所持《面试通知书》上所载信息与本人所报考信息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请现场确认更正。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7月4日。
2.地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部(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抚琴西路门)
四、有关注意事项
1.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过期身份证均不得进入考室)、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卡及安全面试承诺书》(见附件2)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后到候考室报到。
2.面试当日上午8:00开始进入候考室,8:30以前未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需摘除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面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立即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
4.面试期间采用入闱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面试顺序由应试人员抽签确定。
5.面试期间,不得携带移动电话、平板电脑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已带的按要求关闭电源并交工作人员统一存放在指定位置。考生在本人面试完成之前,不能与考场外联系,请考生提前安排好个人相关事务。
6.考生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面试,不得向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提供本人面试序号以外的相关信息。
7.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主考官的指令进行准备和答题,答题时间结束时必须立即停止答题。
8.面试结束后,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泄露。
9.考生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10.请提前关注核酸检测、面试地点及交通情况,合理安排行程。
11.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以正式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将根据成绩排名情况通知体检和考察事宜,请相关考生关注成都法院网相关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电话:028-82917106。
附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