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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审1助1书”两月化解197件逾期交房纠纷
成都新都区法院示范诉讼妥处涉众案件
作者:王 鑫 李 静 刘淋汭  发布时间:2020-07-12 14:02:57 打印 字号: | |

今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先后受理了197件针对同一房地产公司因逾期交房而引发的要求支付违约金等诉请的案件。瞬间涌入的案件如此之多看似令人挠头,但“1审1助1书”配置的审判团队,耗时不到两个月,于日前全部妥善化解了。

该批案件诉争事实相同,诉求相同或近似,新都区法院并不是简单地对此批案件逐一审理,而是智慧地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先选取一件案件进行审理,待该案判决生效后,以此案为典型示范,再召集其余案件当事人参照此判例进行调解,最终使此批剩余案件全部调解和解,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撤诉结案。

近两年来,新都区法院针对当地涉房地产集团案件快速增长的状况,创新提出适用示范诉讼制度高效处理类案。此类案件呈现一方人数众多以及原告方诉讼请求、诉争事实及法律争议焦点相同或近似的特点,经充分调研探索类案审理方法,既可极大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审判质效,又能有效防止双方矛盾激化、减轻当事人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当前涉逾期交房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虽诉讼标的额不大,但此类案件一旦发生就会案件众多,且涉及普通百姓切身民生利益,容易形成当事人“抱团”维权,若处理处置不当不但会引发信访、闹访等涉稳事件,且会严重影响法院审判质效。

因此新都区法院针对此涉众型案件,前期引导当事人或者依职权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送达、优先庭审、优先合议”工作流程,进行精细化审理,形成判例或者调解方案;后期示范案件判决生效后,对等候立案或者等候审理的其他案件采取“示范诉讼+判决”“示范诉讼+撤诉”“示范诉讼+司法调解”“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多元示范诉讼应用模式,达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今年上半年,该院适用示范诉讼就已妥善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达400余件,其中还引入诉非协同机制和司法确认制度的“示范诉讼+委托调解+司法确认”模式有效弥补诉讼解决纠纷局限性,使不少案件在诉前就得到恰当处理,并进一步缓解法院办案压力,同时以“零成本、简程序、强执行”的优势深受当事人的认可,成为该院探索示范诉讼的有益尝试。

据了解,2019年该院就制定《关于示范诉讼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规范了示范案件的确定、审理和应用;今年又结合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部署要求,在制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实施规则》时,将示范诉讼作为亮点措施,单列“示范诉讼的特别规定”一章,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涉众涉稳案件运用示范诉讼妥善化解提供了明确指引,同时对要素式集中审理方式,令状式简化民事起诉状和裁判文书等创新方式的运用进行具体可操作性规定。

“我院示范诉讼探索已进入相对成熟的阶段。下一步,我院将从制度层面和实践层面继续探索,以充分发挥示范诉讼统一案件裁判尺度、提升案件审判效能、减少涉众案件涉稳风险等优势,并推动法院深入参与社会治理,不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该院院长龚桂莲如是说。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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