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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立救助资金 落实帮扶措施
福建晋江首创“执行+慈善”救助工作机制
作者:何晓慧 苏友庆 钟娴英  发布时间:2020-08-14 16:40:50 打印 字号: | |

8月12日,福建省晋江市人民法院举行设立执行慈善基金暨“一十百千万”帮扶工程启动仪式。

仪式上,25起执行案件困难当事人通过“执行+慈善”救助机制共获40万元慈善救助金,晋江法院启动“一十百千万”帮扶工程,牵手爱心企业与救助对象签订就业帮扶劳动合同。

在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过程中,晋江法院考虑到现有司法救助机制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受益范围较为狭窄等问题,尝试性提出“执行+慈善”救助机制这一工作思路,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晋江市慈善总会的积极响应。晋江法院执行慈善基金如期成立,首批获得晋江市财政拨款300万元,晋江市慈善总会和各爱心企业出资(含认捐)1400万元,目前已经实际到位750万元。

据悉,该基金在晋江市慈善总会设立专户进行统筹管理,通过定存、信托等方式实现保值增值。晋江法院负责梳理和报送执行救助对象相关材料,由慈善总会统一审批、统一发放。与此同时,该基金要求今后若执行款到位,已发放慈善救助金相对应的执行到位款须重新划拨回流至基金池,从而避免重复申领,确保爱心继续传递。

为防止执行领域案件当事人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晋江法院还针对执行困难群体提出在三年时间内开展“一十百千万”帮扶工程,即通过创设执行慈善基金,联络十个行业协会,动员百家爱心企业,化解千起执行难案,进而惠及万户困难家庭。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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