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三)预算金额:9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9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描述:
1.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提供服务。
2.项目服务时间为1年(从签约时间算起)。
3.提供驻场人员至少1人,需具备固定资产管理专业能力,且从事该领域工作三年以上。
4.驻场人员会熟练操作“成都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具备相关操作经验。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比选。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的工作日9:00—17:00
四、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向参加比选的单位,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盖单位鲜章,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室报名。
(二)报名时现场审核资格;经资质审核的合格供应商,领取比选资料。
联系人:郑老师 028-8291537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他
无论比选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次项目比选的费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