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的通报》,成都法院6篇案例分析从全国评选中脱颖而出。其中三等奖3篇,包括李琳撰写的张琴诉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崇州法院易凌波、高丹丽撰写的陈刚、雷蛮修重大责任事故案,简阳法院马丹撰写的成都裕峰永通物流有限公司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阳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优秀奖3篇,包括高新法院王静撰写的史瑞瑞诉湖南亚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品责任纠纷案,范聪撰写的蒋凤莲诉成都高新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责令停止违法建设案,李雪、田岳撰写的廖某强奸、猥亵儿童案。此外,高新法院还获得了先进组织单位奖,也系全省唯一获得团体奖项的法院。
据悉,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系最高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提高法官司法能力和职业化水平,促进法院案例分析工作发展,深入挖掘案例的法律精髓,展现司法智慧,繁荣法学研究的重要活动。此次获奖充分体现了成都两级法院对案例工作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法院案例工作的良好态势,展现了法院对审判及案例撰写工作的积极态度和优异能力,希望两级法院再接再厉,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