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  栏目:    
关于我们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强制执行保民生 “司法大拜年”中一股“暖流”
——成都法院扎实开展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
作者:执行局  发布时间:2021-02-04 09:51:14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司法大拜年”的第11个年头,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成都法院集中开展了“凛冬季”涉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涉工资、劳动报酬等涉民生案件,采取突击执行、蹲点执行等多种举措,确保涉农民工工资在春节前落实到位,保证人民群众安心过好年。

快执到位7500万元货款 保障员工工资

“感谢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到位货款,为我们公司纾困解难、渡过难关”。四川交投某科技有限公司在领取执行款后说。

2018年,福建省某工贸股份有限公司拖欠了四川交投某科技有限公司6000余万元巨额货款,诉至法院后,最终判定四川交投某科技有限公司胜诉。由于诉讼历经一审、二审程序,因此四川交投某科技有限公司长达2年多仍未收回6000余万元货款,公司经营陷入困难,长期拖欠员工工资。

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讲述了企业目前的经营现状及遇到的难处,希望尽快执行,争取在春节前夕把拖欠的员工工资尽快清偿,确保员工能过上一个安稳的春节。

充分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后,成都中院执行局迅速启动快执程序,安排外勤组执行干警赶赴福建省福州市采取执行措施,扣划了被执行人6000余万元银行存款,并将执行案款兑付申请执行人。此案执行仅用时20余天。

用时13天为41名工人快速兑现110万余元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特别感谢法院。”林女士原是成都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车间主任,1月29日,她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4万余元。当天,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召开执行案款集中兑付大会,该食品公司的41名员工得到了被拖欠的工资款,共计110万余元。

2020年12月,成都市某食品有限公司41名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问题向成都市金牛区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向金牛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确认由成都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拖欠工资。

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未履行约定义务。2021年1月5日, 41名工人向金牛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总额110.47万元。

经调查,该食品公司涉案众多,且均系涉案标的较大的案件,之前因其他债务被强制执行濒临倒闭,目前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天回街道办支付的拆迁补偿款400余万元,该款项现处于另案处理待分配阶段。

考虑到该批案为拖欠的员工工资,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且临近春节,外地工人亟待领取工资返乡过年,部分工人生活非常困难,其中16人面临年前无处可居的困难境地,承办法官积极会同另案承办法官对涉及该公司执行案件进行快速梳理,明确案件类型,向各方债权人释明法理,最终确保了41名员工工资优先于其他案件100%受偿。为快速兑现员工工资,法官团队加班加点梳理工资明细、制作兑付清单,13天就为该41名员工追回了全部工资款。

成功化解涉民生重点疑难系列案件

近日,某责令退赔案受害人代表将一面写有“执法公正 情系百姓”的锦旗送到成都市新津区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公正执法、捍卫正义表达感激之情。

涉众型民生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难点。对此,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多次向当事人代表释法明理,针对其反映的情况、问题及时核查处理。与此同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性执行措施,并借助“总对总”网络查控、网络询价、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加快财产查控及财产处置进程,快速实现资产变现。

面对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依法打击拒执罪也是推动解决执行难、化解疑难案件的一项重要举措。处理“某玻璃厂”系列案中,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且躲避执行,多次传唤拒不到庭,采取“拖”、“躲”等策略。执行干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线索立即组织警力迅速前往眉山市将李某带回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0元的处罚,并将李某拒不执行行为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最终,李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严重后果,表示愿意履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

如今,在新津法院的努力下,涉“某联投实业公司”、“某玻璃厂”、“某包装厂”3个涉工人工资、涉民生的重点疑难系列案均有效执结,先后兑付工人工资等案款500余万元。

“逗硬”拘留拖欠农民工工资负责人

农民工工资涉及广大农民工的生存权益。集中执行行动中,推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从规避执行到主动履行的关键,就是“稳、准、狠”地掐住“七寸”。这种场面,对于执行人员来说,早已司空见惯。

1月21日凌晨1时,在历时16小时的核酸检测和体检程序后,崇州市法院执行局将今年首例涉民生执行失信被执行人送进了拘留所。

李某常年在西藏等地从事劳务包工,2020年李某因拖欠劳务工资,相继被19名工人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仍不履行。执行中,19名申请执行人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将付薪时间宽限到2021年春节前。然而农历新年将近,被执行人李某却仍未履行承诺。在执行调查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因房屋拆迁分得一套安置住房并对该住房进行了豪华装修,而面对上门讨薪的工人却迟迟未拿出拖欠的33万余元。考虑到李某屡次失信,执行法官依法对李某作出拘留15日的决定。

王某某等在某玻璃有限公司处务工,自2018年以来,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开始陆续拖欠员工工资,王某某等34人先后到仲裁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经仲裁委调解或裁决,某玻璃有限公司应支付王某某等人工资共计79万余元。涉民工工资等案件全部进入执行程序后,在彭州市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该公司对部分员工作出了还款承诺,但并未按期履行。执行法官多次约谈该公司负责人孙某,孙某均不理会,还在法院办公区大吵大闹,花式“耍赖”,试图以“缠访、缠闹”阻碍法院强制执行。1月26日,彭州法院依法作出决定对公司负责人孙某司法拘留15日。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研究室

友情链接

  • 中国法院网
  • 人民法院报
  • 四川法院网
  • 北京法院网
  • 中国民商法律网
  • 北大法律信息网
  •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