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青羊法院深入研判民商事纠纷演变规律,全面优化“分调裁审执”运行机制,统筹盘活全链条司法资源配置,构建案件源头“科学减量”、审理“集约高效”、执行“智慧精准”的立体化、精细化、实质化解纷新模式,有效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面释放民事诉讼程序效能。今年1—11 月,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658 件,同比减少2.24%,审结15800 件,结案率89.48%,同比提升7.23 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周期75.52 天,同比减少16.37 天,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一、立体化构建多元解纷格局,探索案件源头“科学减量”
统筹整合多元解纷资源,强化司法协同保障,将大量可能进入诉讼的纠纷化解在源头。
一是做实基层纠纷就地调处化解。院内做强诉调对接中心,落实“特邀调解倍增计划”,择优引入10 家调解组织和59 名特邀调解员,依托劳动争议、道交、医患、婚姻家事、物业、金融、综合“6+1”调解工作室,推行民商事纠纷调解前置程序。院外延伸调解职能至社区,在苏坡街道设专门调解点,依托辖区内14个诉讼服务站开展靠前调处工作,就地化解基层常发纠纷。1—11月,诉前委派调解纠纷10366 件,成功化解5147 件。
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一站专业联调。与省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涉外商事与法律服务中心会签《民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与四川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搭建金融纠纷诉调对接机制。优化诉前调解制度,邀请金融行业专家等参与调解,升级“一站式”解纷通道。今年以来,成功调解金融消费、劳动争议等重点领域纠纷600 余件,与区人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合力3 日内高效化解某医疗美容公司拖欠200 余名员工劳资纠纷案。
三是拓展解纷效力法治保障维度。畅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创新运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探索在民商事领域全案由适用督促程序。1—11 月,申请司法确认案件543 件,裁定确认调解协议有效543 件,为去年同期的6.46 倍;通过示范诉讼机制妥善处理金沙鹭岛小区、绿地小区等涉稳案件1300 余件;金融、物业等类型化案件从申请立案到发出支付令平均周期仅1.5天,比普通民事诉讼程序缩短近90 天。
二、精细化打造司法供给平台,助推案件审理“集约高效”
聚焦团队打造、效能提升、流程疏通,深挖审判内部潜力,推动“案件大院”向“审判强院”转变。
一是打造速裁快审专业团队。将民商事案件划分为一般案件和金融类案件,其中金融类案件占比为1/3。构建大速裁中心和金融快审中心,下设民事速裁、商事金融团队,优配8 名员额法官、14 名法官助理、24 名书记员,建立法官指导下的审前调解、速裁分流和快速审理机制。1—11 月,速裁、金融团队新收案件9616 件,结案9156 件,结案率91.89%,实现20%的简案法官化解55%的民商事案件。
二是推行便捷高效审理模式。小额诉讼案件由立案一庭、民三庭归口审理,类型化案件大力推广简化审、要素审、集中审机制,制定不当得利、劳动争议、道交事故等12 个要素式审理指南,依托“青·云”金融智审平台推动“立案—庭审—送达”全程电子化运行。1—11 月,审理小额诉讼案件3121 件,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8.75%,平均审理周期24.41 天,同比缩短7.22 天;发送各类简式文书1790 份,智能生成文书1005 份;在线庭审案件630 件,平均审理时间约58 分钟。
三是加码护航提能运行保障。找准传统诉讼流程制约瓶颈,由办案服务保障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调度送达等9 项审判辅助性事务。与联通公司建立合作机制,共享个人信息资源,实施精准送达。推广适用鉴定前置机制,凡鉴定程序为案件裁判先决条件的,立案前端引导当事人开展诉前鉴定,缩短案件审理周期。1—11月,速裁案件送达周期缩短至5 日,非速裁案件送达平均周期7~12日;邮政送达妥投率提高近13 个百分点,电子送达适用率64%,电子送达成功率73%;开展诉前鉴定45 件,诉前鉴定结论作出后14 件调撤结案。
三、实质化运行内外联动机制,确保案件执行“智慧精准”
突出内外联动、“立、审、执”融合、快执快结,全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一是全面深化内外联动机制。加强涉劳动纠纷执行案件联动,与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联合建立涉劳动纠纷司法确认、仲裁裁决执行等快速受理、研判、处理机制。畅通异地法院执行协作通道,利用移动APP 开展节点化、可视化、无纸化、留痕化执行工作。与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等开展限高法律后果联合宣传,加大执行威慑力度。1—11 月,执行劳动争议案件608件,兑付工资等案款1393.09 万;办理事项委托2287 件,最快用时不到1 天;经执行威慑2110 件案件的被执行人自动履行,金额达6.57 亿元。
二是全程实施“立、审、执”融合机制。构建执行前置督促机制,特邀调解员引导义务人对达成的非诉讼调解协议主动、当场、即时履行。强化随案执行,与司法确认书、调解书、判决书、支付令等文书一同,向当事人发送风险提示书、执行告知书,明确强制执行法律后果,督促自动履行。1—11 月,非诉调解进入执行的案件仅占非诉调解协议的0.95%;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逐步提升至75.4%,适用司法确认案件申请强制执行率为24.01%。
三是创新运用“执结一体”机制。针对小额诉讼、司法确认案件设立执行绿色通道,具备执行条件的,全部当月执行完毕,对无抵押财产、经查控财产可供执行等案件,直接分流至简案团队快执处理。深化“事务集约、快慢分道”执行新机制,依托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查控、网拍等各类执行辅助事务,财产调查周期缩短至9 日内,财产处置送达平均耗时仅15 天。1—11 月,执行实施类案件结案率达87.13%,同比上升7.43 个百分点,首执案件平均执行周期88.59 天,同比减少13.23 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