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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6 16:14:35 打印 字号: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平板电脑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2.22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2.22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需求描述:根据跨域立案工作的需要,人民法院需在诉讼服务场所配备移动终端以登陆微信小程序“四川微法院”开展相关工作,本次采购的平板电脑需能够正常登陆微信小程序并通过拍照、上传附件等方式上传相关诉讼材料。

1.采购数量:6

2.参数要求:

1)系统版本:安卓10及以上;

2CPU:配置架构为8核大小核模式,大核频率不低于2.27GHz,小核频率不低于1.84GHz

3)连接方式:支持WIFI5G网络,4G网络;

4)屏幕大小:不小于10.4寸;

5)屏幕分辨率:不低于2000*1200

6)运行内存:不低于6G

7)机身存储:不低于128G

8)前后摄像头: 不低于800W

9)电池:不少于7000mAh

10硬件含3年免费质保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平板电脑项目报价表》(详见附件)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需明确拟提供的平板电脑的品牌、型号,并对应上述“(五)项目需求描述”的内容逐项说明。评审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承诺(以下条款 须在《平板电脑项目报价表》中逐一明示)

1.无论投标还是质保,投标方必须提供原厂生产的原装设备、配件。

2.设备质保期三年,若投标写原厂质保,条件必须相同。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1年4月27日—2021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6日17: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室;联系人:郑老师 028-8291519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7日10:00由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单位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

五、其他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426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7c6e3123e35a5e5e&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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