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入践行“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天府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成功强制执行一起1200多平方米的房屋腾退案,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张某军承包了申请执行人张某月一千二百多平方米的房屋用于做酒店经营,拖欠租金近一百多万,在法院作出让张某军限期腾退并返还案涉房屋的生效判决后,其仍拒不履行生效文书。案件在进入执行后,执行工作人员先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告知其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但是张某军仍不露面,不愿主动腾退。
同时案涉房屋已经由申请执行人出租给案外人,需要被执行人及时腾退并返还,为更好的完成执行工作,天府新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王磊到达案涉腾退房屋张贴公告,责令被执行人自行腾退。但在公告期满后,被执行人仍拒绝腾退。
因被腾退的房屋做酒店经营,腾退面积达一千二百多平方米,同时酒店房间数量较多,工作量较大,为了尽量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执行工作的顺利安全有序,承办团队按照事先做的预定方案“多人、多次”进行有序腾退,由公证人员对整个腾退、清理酒店房间的过程进行全程拍摄留证。经过持续一个周的紧张腾退,最终将案涉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迅速和高效的腾退行动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