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的讲话精神及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重庆市委、四川省委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工作要求及重庆市委政法委、四川省委政法委《关于提升一体化执法司法水平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指导意见》,执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关于加强川渝地区人民法院司法交流合作的有关规定,以及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的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拟定相关协作内容。
一是共同强化未成年人审判跨域司法协作。切实履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职能,针对两地跨域关联案件,共同做好审理信息互通、审判程序协调,共同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切实协助两地未成年人案件审理法院开展跨域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心理疏导、回访帮教等工作,共同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是共同完善和创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聚焦两地法院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通过定期走访座谈、互学互访、汇编两地法院的规范性文件等方式,共同完善和创新适合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和审判职能延伸工作机制。
三是共同深化“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数据采集和运用机制。在双方协作共建的“成渝两地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基础上,共同探索对接两地公安、检察机关相关违法人员数据库,切实提升风险源头管理的覆盖面。
用好平台数据,针对两地案件所反映的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的薄弱环节,共同开展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建设性地提出完善制度机制、改进社会管理的司法建议,促进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
四是共同推进裁判尺度统一。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中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通过定期召开线上线下法官联席会、印发会议纪要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协调研判、汇总意见,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有效回应社会关切。
五是共同探索未成年人审判资源共享。共同探索整合未成年人审判资源,通过定期组织互访互训,互派人员开展工作等方式,共享心理咨询师、社会观护员、普法志愿者、法律援助、人民陪审员等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源利用效果。
六是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工作合力。每年邀请对方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通过一方独立宣讲或双方联合宣讲的方式,开展1-2次法治进校园、组织模拟法庭、线上线下法治课等跨域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增加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七是共同总结宣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定期共同总结、深入宣传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经验和改革创新成果。通过共同拍摄专题片、微电影,共同发布典型案例,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强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宣传报道,提升法治宣传效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