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二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知识产权保护论坛2020-2021年度十佳案例发布会召开。成都中院“叶某锐等商标和不正当竞争民事侵权判决执行案件”入选非刑案编年度十佳案例。
2016年5月,成都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叶某锐等侵害山特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的事实成立,叶某锐等应当连带赔偿640万元。该判决经二审,于2017年4月由省法院维持并生效。
判决生效后,山特公司于2017年7月向成都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叶某锐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并开始陆续处理名下资产。
成都中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同时,根据其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行为,依法以涉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18年8月,叶某锐因涉嫌拒执罪被公安机关抓获羁押。2018年9月,法院判决叶某锐犯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叶某锐不服提起上诉。2018年12月,二审维持原判。
2019年4月,成都中院依法将叶某锐的房产拍卖处置,但因腾退问题阻碍了拍卖进程。2020年8月,叶某锐刑满释放并在法院的强制要求下配合处置房产。2021年1月,房产处置完毕,山特公司也与叶某锐等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山特公司共计获赔45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