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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毒柜和绞切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毒柜和绞切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8 09:04:17 打印 字号: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毒柜和绞切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2.7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2.7元人民币

(五)项目需求描述:

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设备

名称

参数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台)

1

消毒柜

1. 品牌型号:纳柏顿RTP1300

2.产品尺寸:1410×555×1950mm

3.消毒方式:红外线高温+热风循环

4.箱体材质:不带磁不锈钢

5.层架材质:不锈钢层架

6.质保期:整机质保期1

7.运输:含搬运到2-3楼指定位置

4

5500

2

绞切机

1. 品牌型号:德玛仕JR-20A

2. 机身尺寸:680×500×800

3. 外箱材质:201不锈钢/1.13mm

4. 切片厚度3.5mm5mm

5. 可脱卸式刀俎三通

6. 切肉最大效率:380kg/h

7. 质保期:整机质保期1

8.运输:含搬运到2-3楼指定位置

1

5000

供应商必须对以上内容实质性响应,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各品目设备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需完全响应消毒柜和绞切机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其他商务服务响应须不低于相应要求,并作出承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总报价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税费、人工、对接、协调原厂商等全部费用。评审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投标承诺(以下条款须逐一明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无论投标还是质保,投标方必须提供原厂生产的原装设备、配件,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整机质保期1,若投标写原厂质保,条件必须相同。

3.在承诺质保期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四)其他响应材料

投标人认为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材料,包含且不限于投标产品实际操作的各项性能测试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等。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19月28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10916: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联系人:王老师 028-8291519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10月12日10:00由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投标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单位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本项目一次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五、其他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的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9月28日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1b36c91fa99dba41&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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