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内控制度建设优化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挂网磋商
(三)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5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需求描述:需对我院现有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进行优化完善,形成覆盖预算管理、收支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车辆使用管理等各项业务领域的内控机制。服务期限一年,服务内容主要有:
1.内控体系建设与运行咨询;
2.内控制度和流程优化完善;
3.内控专项培训;
4.内控年度专项检查;
5.内控年度报告编报工作。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参加。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5日9:00至10月27日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现场报名要求
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单位,请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盖单位鲜章,收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需盖单位鲜章),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室报名并领取项目资料。 联系人:王老师 028-82915191。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其他
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项目的响应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项目的费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