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象湖法庭地处有中国“绿茶第一乡”美誉的四川省蒲江县成佳镇,于2011年5月入驻办公,辖成佳镇、朝阳湖镇等10个行政村;辖区面积106平方公里,人口近4万。石象湖法庭目前有庭长1人,法官助理1人,书记员1人,法警1人。近三年来,石象湖法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97件,其中调解撤诉139件,调撤率高达46.8%,指导镇村人民调解、五老调解化解纠纷240余件。
石象湖法庭先后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法院、省人社厅表彰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被市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蒲江以农业县域经济发展为主,乡土社会氛围浓烈,民间有“讲茶”“说理”习俗和“无讼”传统,石象湖法庭秉持“诉源治理、诉前分流”理念,以本地茶文化为根基,深挖无讼文化精髓,创新实施新“三善”(善沉、善融、善谋)行动,推动建立“五老”调解等民间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善沉——挖掘新乡贤,建立“五老”调解新机制
针对民间纠纷多发、“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局面,蒲江法院党组提出“沉身心、沉理念、沉落实”思路,沉入基层考察诉源,沉淀理念内化于心,沉稳落实培育新乡贤,破冰民间调解瓶颈,开辟纠纷源头化解新路径。
石象湖法庭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对民间纠纷类型和民间解纷机构等情况进行摸底后发现,婚姻家庭、邻里关系、侵权赔偿等传统型纠纷仍占民间纠纷的大多数。与此同时,传统的民间解纷能力却在弱化,导致大量纠纷涌到法院。法庭走访时还发现,农村社区有一部分老党员、老干部、老代表、老军人、老教师,熟悉当地风土人情、身份受人尊重、说话有一定分量。他们政治思想觉悟较高,也想发挥余热为社会做贡献。以此为结合点,法庭建议他们可以帮助解决一些民间纠纷,传播文明与法治。这一建议激发了他们发挥余热的热情与激情,在此基础上,蒲江法院进一步推动引导建立了“五老”民间调解机制,由这些新乡贤成立新型民间调解组织——“五老”调解队,“五老”调解员也成为了矛盾预防员、纠纷调解员、法制宣传员、文明传播员、民情联络员。
善融——融合古今,推动民间调解新发展
蒲江县成佳镇是远近闻名的绿茶之乡,当地的矛盾纠纷,多因茶园而起。老张家和老王家的茶树地紧挨着,雨季来临,大雨冲毁了田间的田埂,田埂刚好处在一处坡脊,你过来一寸,我过去一尺,老张和老王为这寸土之争闹得面红耳赤。“五老”调解员到了现场,根据“上不弯腰、下不抬头”的民俗(即上面的农户不弯腰种下面的地,下面的人不抬头种上面的田),找到坡地田埂的相对平面,一个钉一个桩,再拉一条线,就把田埂分好了,用“土办法”立竿见影化解了一起领地纠纷。
石象湖法庭在指导推动当地“五老”调解工作中,善于将古今解决纠纷一些好的规则、好的方式方法与和合文化融合起来,并创造性地拓展与发扬,指导“五老”调解队提炼出了若干解决民间纠纷的方法及规则。如敬老孝亲、互助友善、和谐包容的善良风俗以及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俗语,如“屋檐水滴现窝窝”“上不弯腰,下不抬头”“卖猪包水草三天”“一碗汤的距离”等,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就作为“五老”调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对如“外嫁女不分财产不供养父母”“有女无儿只许一女招赘”以及将父母分开居住赡养等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不良风俗,则坚决予以摒弃。
此外,法庭还探索总结了四类纠纷的解决方法:一是“教化型”调解方法解决婚姻家庭关系类纠纷;二是“算账型”调解方法解决财产关系类纠纷;三是“引约型”调解方法解决土地、相邻关系类纠纷;四是“治疗型”调解方法解决生活习惯类纠纷。
——“算账法”解纠纷
成佳镇某社区某组村民高某在整理自家土地时,因操作机械不当剐掉了邻居李某栽种的桂花树树皮18公分,两人就赔偿问题迟迟未达成一致。经石象湖法庭主持,“五老”调解队中精通树木种植技术的杨大爷和刘大爷参与到该案的调解中。在进行现场查看后,两位调解员对桂花树估价2.3万元,并对树木受损程度、存活概率等进行了评估。综合上述因素,法庭提出由高某赔偿李某一部分现金,若一年内树木自然死亡,高某再对李某进行部分赔偿的建议。双方一致同意,最终商定由高某赔偿李某现金6000元,若一年内树木自然死亡,高某再赔偿李某17 000元,该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善谋——谋划发展,促进诉源治理新提升
为了保障“五老”调解队把好事做好、善事做善,石象湖法庭会同成佳镇司法所从四个方面提供支撑。一是协助制定“五老”调解员的遴选及管理办法、“五老”调解工作流程等制度,保障“五老”调解规范化运行;二是定期开展“五老”调解员技能培训讲座,召开“五老”调解工作总结会,不断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三是对经“五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据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有力推动“五老”调解工作;四是协调镇(街道)党委政府给“五老”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在指导“五老”调解力量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石象湖法庭不断推动“五老”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在调解员选择上,根据不同纠纷类型选择不同行业、不同领域内精英、成功人士等参与调解;二是在调解规则上,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继续挖掘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业规则、交易习惯作为调解依据;三是在效力确认上,把合法性与合乎行规相结合,同时排除限制竞争、制造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规则的适用。
石象湖法庭辖区“五老”调解员2021年1-9月参与调解纠纷41件,达成和解38件。经五老队员诉前调解不成功进入诉讼的案件仅2件。
日前,外地来蒲务工群众熊某在石象湖法庭及成佳镇“五老”调解队的帮助下,成功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务费。“真是太好了,没想到蒲江还有这么方便老百姓的地方!我少跑了好多路……”熊某说欣喜地对“五老”调解员表示感谢,并亲自送来一面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