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团伙开直播设投资陷阱,人为操控资金,流入私人账户,使得被害人亏损惨重。10月19日至21日,成都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谢连强等20人被控诈骗罪一案,案件将择期宣判。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7月,被告人胡小强、刘良、胡小艳共谋以期货交易的名义实施诈骗,并委托被告人刘准所在公司开发“期之家”期货交易软件。此后,胡小强等人与被告人谢连强商定,由谢连强作为代理商为“期之家”寻找投资客户,并约定谢连强取得客户在该平台投资亏损及交易手续费的88%,其余由胡小强、刘良分得。
谢连强在被告人罗泽明、陈凯锋的帮助下,再次约定按比例分配各公司客户在平台内亏损资金及交易手续费的方式,以陈凯锋、陈诚等人控制的公司作为代理商,指使上述公司员工冒充知名财经、证券机构拨打电话诱骗被害人到网络直播间听课。通过谢连强及其安排的被告人梁梅一等人作为“讲师”在直播间内讲授证券知识、推荐股票,骗取被害人信任并诱导其逆市场行情进行期货投资。在被害人根据推荐下单后,将订单导入“期之家”平台不接入真实期货市场的“模拟账号”,利用该软件模拟生成与真实期货市场一致的交易数据,同时诱导被害人频繁交易,收取高额手续费,致使被害人在亏损后误以为在真实期货交易市场亏损,从而骗得被害人投入的资金。
2018年3月,谢连强雇佣他人开发出“平安策投”软件,2018年4月起,刘良、胡小强利用购得的“联期宝”软件,以前述相同手段诱导被害人购买场外个股期权。在被害人投入资金后,按照事先与“银河德睿”公司签订的场外个股期权买卖协议,以谢连强、刘良、胡小强等人实际控制的公司作为买卖双方在“银河德睿”交易平台上进行指定交易,与被害人“对赌”,并诱导被害人频繁交易,收取高额手续费,从而骗取被害人资金。
截止案发,公诉机关指控本案诈骗团伙部分被告人获利金额达76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谢连强等20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应当以诈骗罪追究上述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被告人、被害人人数众多,案情重大、复杂,共有27名辩护人参与庭审,历经庭前会议、两次六天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