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诉讼服务“随机访”。安排专人在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执行大厅及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随机访问,听取当事人对窗口人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的评价与建议,建立即时反馈机制,针对个性问题落实到人限期整改,针对共性问题建立台账定期跟踪。
二是审判执行“定向访”。建立健全重大疑难、代表委员关注、涉民生等案件台账,承办法官主动回访案件当事人,做好判后释明、义务履行情况跟踪等工作,对于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的,再次督促或申请执行引导,力促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聚焦群众法治需求,切实改进审判执行方式方法。
三是审务督察“抽检访”。定期从案件管理平台随机抽取已结案件,通过电话在线、上门走访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办案效率、办理程序、司法作风、司法廉洁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群众评价较低的案件,通过查看案件卷宗、庭审录像等方式进行核查,确有问题的约谈法官即时整改,持续提升群众司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