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关于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安排部署,成都中院组织全市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代表等25人现场见证。成都中院现场发放了部分重大、复杂、大标的执行案件,法官现场发放了6件执行案件的执行案款,涉及金额超过1.4亿元。
申请执行人某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处置了被执行人名下的系列不动产,拍卖所得款4000000元现场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某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置业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场发放执行款86499306.17元。
申请执行人某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唐某某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执行法官多次协调,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协议签订后,被执行人按照约定将案款24709192.5元转到法院。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被执行人某集团等46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涉资产众多,资产情况复杂,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广东、湖南等地实地勘查财产现场,经不懈努力,处置资产数十处。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现场将案款3400002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何某某与被执行人郭某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农行成华支行是执行标的房产的抵押权人,经过承办法官协调,对涉案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处理,后经腾退拍卖,现场将拍卖款项1010720.5元支付申请人。
申请执行人某律师事务所与被执行人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系仲裁中申请了财产保全,执行中通过网络查控对保全不足额部分依法采取了冻结存款的措施,现场将案款285457元兑付给申请执行人。
此次活动将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融入始终,把执行案款清理和执行案款发放作为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具体实在工作举措。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成都法院重点围绕完善执行综治格局、强化执行惩戒、常态指挥调度、提升执行便民等多个方面、多个维度,推出了全市执行指挥中心24小时处理执行线索、涉民生小标的执行案件全面落实“五个一律”要求等一系列新的工作举措并已转化为常态化执行的工作要求。
成都全市法院共设立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分会场23个,成都中院的活动现场只是其中之一,各基层法院还有22个分会场。当天,全市440件执行案件的407位当事人,成功领到了约4亿元!
武侯区法院上门为5名不便到场的当事人发放案款共计30.7万余元,家住新都的蒲先生去年因工伤致九级伤残,在从干警手中接过案款后说:“法官,辛苦你们亲自跑一趟,感谢你们帮我追回18万余元的工伤赔款!”金牛区法院对相关执行到位案款进行线上集中发放,当天共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案款1500余万元。金堂县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1562.27万元,其中包括涉民生、涉中小微企业等14起案件。成华区法院发放金额共计约207万元。高新区法院共发放执行案款367万元,主要包括涉民生、涉民企类案件13起。邛崃市法院为36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02.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