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11月18日上午,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统一安排部署,新津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向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
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中,新津法院集中发放执行案款共计1100余万元,涉及案件32件,其中线下发放案款800余万元,涉及案件3件,线上发放案款300余万元,涉及案件29件。
活动现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沙声山介绍了此次案款发放涉及案件的基本情况。执行法官认真逐一核对申请人相关信息、案款台账信息,有序引导申请人逐一办理案款领取手续,确保案款发放准确无误。同时,执行法官还前往申请人所在地,现场向申请人兑付执行案款8万余元。
新津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将生效法律文书兑现为人民群众手中的“真金白银”,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及时实现,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