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2.7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2.7万元人民币
(五)项目需求描述:
※采购数量及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品名 | 数量 | 单位 | 具体参数与要求 | 单价限价(元/台) |
1 | 燃气双门24盘蒸饭柜 | 1 | 台 | 1、 面板采用国标1.2mm 304#不锈钢、侧板采用采用国标1.2mm304#不锈钢覆膜磨砂板制作。 2、 底架采用不锈钢矩管,炉脚采用φ50不锈钢管并配可调节脚。 3、 燃烧系统采用高位流线节能燃烧器,不锈钢循环吸热式内胆。 4、 每箱独立控制、独立燃烧。 5、 配不锈钢拉手及合页 6、 配优质蒸饭盘。 7、 报价需包含人工搬运到食堂2楼(无电梯)指定位置,旧设备拆除,新蒸柜安装等人工费用。 8、 免费质保期一年。 | 10000 |
2 | 单头燃气大锅灶 | 1 | 台 | 1、 面板采用国标304#不锈钢,厚度1.2mm。侧板采用采用国标304#不锈钢覆膜磨砂板制作,厚度1.2mm。 2、 内衬板、炉膛采用3mm厚A3钢板,适用锅口直径φ1000mm。 3、 底架采用40×40mm角钢,炉脚采用φ50不锈钢管,外套不锈钢管配可调节脚。 4、 燃烧系统采用新型节能炉头。 5、 配备炉面冷却喷淋系统 6、 一键电子打火,配550W风机一台。 7、 整体尺寸不大于1300×1350×800+350mm 8、 报价需包含人工搬运到食堂2楼(无电梯)指定位置,旧灶拆除,新灶安装等人工费用。 9、 免费质保期一年。 | 8000 |
3 | 手推式洗地吸干机 | 1 | 台 | ★品牌型号:力奇SC100 1、产品尺寸:400*360*1150mm 2、整机平均功耗:800W 3、电线长度:10米 4、机器净重:12kg 5、电压230V-240V 6、频率:50-60HZ 7、净水箱容量:3L 8、污水箱容量:4L 9、洗地宽度:310mm 10、刷头高度:7CM 11、滚刷转速:2100转/分 12、真空度:3.5千帕 13、免费质保期一年。 | 7500 |
4 | 吹地机 | 1 | 台 | ★品牌型号:力奇威霸BV3 三速吹地机 1、风量:33981/37371/4077m³/h 2、输入功率:250W/50HZ 3、电线长度:6.5m 4、速度:3t4 5、电源:220-240 V/50HZ 6、重量 10kg 7、转速(高/中/低):10001/12001/1400rpm 8、尺寸(长×宽×高):405×402×468mm 9、免费质保期一年。 | 1500 |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价。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需完全响应燃气双门24盘蒸饭柜、单头燃气大锅灶、手推式洗地吸干机、吹地机的品牌型号,质保期等其他商务服务响应须不低于相应要求,并作出承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总报价包含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运输、售后服务、税费、人工、对接、协调原厂商、旧设备拆除等全部费用。比价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其他响应材料
1.公司简介(包含且不限于公司基本情况)
2.响应承诺(以下条款须逐一明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无论响应还是质保,必须提供原厂生产的原装设备、配件,并完全符合生产企业或国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2)整机质保期1年,若响应材料写原厂质保,条件必须相同。
(3)在承诺质保期内,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3.响应人认为与项目实施相关的其他材料,包含且不限于响应产品实际操作的各项性能测试证明材料,检测报告等。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1年12月2日—4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6日16:00。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室;联系人:王老师 028-8291519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7日10:00由采购方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单位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本项目一次性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其他说明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单位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日
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56eaec4c65752c09&class=enclos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