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必须重新判,不然我跟你没完……”前不久,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因后悔接受调解协议,前往成都市郫都区法院找到承办法官。面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该院司法释明中心工作人员立刻安排了释明法官进行接待,通过情理结合的方式解开了当事人的心结。
原来,早在2018年2月,张某为尽快与前夫莫某离婚,在办理签署离婚协议时,同意孩子随自己生活,并独自承担抚养费。而在两年多后,孩子的生活、学习、教育、医疗等各种开支逐年增加,张某难以独自承担,遂将孩子的父亲莫某起诉到法院,要求其承担抚养责任。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莫某于今年1月起按月支付孩子生活费1000元,并承担教育费、医疗费的50%,直至小孩独立生活为止。
原以为这起抚养费纠纷已圆满案结,谁知,张某回家后就反悔了。张某情绪激动地返回法院要求法官重新判决。当法官告知其相应调解协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不能另行判决后,张某便猜忌法官一定是被对方“收买”了,指责法官收受对方贿赂,拦住法官不允许其离开。
考虑张某情绪失控且对法律认知有限的情况,该院司法释明中心工作人员安排了一名既有沟通技巧又有审判经验的法官与张某进行沟通。通过近三个小时的交流沟通,张某意识到自己的问题所在,对自己之前的行为表示十分羞愧,并通过电话向承办法官表达了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