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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抽油烟机清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抽油烟机清洗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0 12:09:36 打印 字号: |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抽油烟机清洗服务项目

(二)采购方式:挂网比价

(三)预算金额:2.5万元人民币

(四)最高限价:2.5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需求描述:

为我院抚琴办公区及花牌坊办公区的食堂抽油烟机采购清洗服务,服务期限一年。主要包含:

1. 清洗服务具体清洗范围包含油烟管道、主烟管道、烟罩内外、隔油网、油烟净化器内外、灶台表面;

2.一年提供6次清洗服务,约每两月清洗一次(具体实施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3.每次提供清洗服务的人员至少3人,需具备对大型抽油烟机清洗专业能力,以及对部分复杂性油烟管道相应的清洗方法。清洗服务中不留死角,消除一切潜在的火灾隐患。清洗服务最终按采购人验收合格为准。

4.报价中包含税费、完成清洗工作所必须的工具、耗材、人工费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质;

(三)本次项目成交后不得转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三、响应文件制作

(一)资格响应材料

1.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响应材料

报价以人民币计价,且包含税费、完成清洗工作所必须的工具、耗材、人工费等全部费用;且清洗频次、清洗标准等商务服务响应须不低于该项目相应要求,并作出承诺,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评审时认定总报价为项目报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表详见附件)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将响应材料装订好,并密封在文件袋中。


四、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采购文件公示时限:2022年1月20日— 1月24日。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下午16:00时。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抚琴西路109号接待站505室;联系人:王老师 028-82915191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月27日10:00由采购人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审查通过的供应商方可参与项目比价,以报价最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发布成交公告:比价工作结束后,采购人自成交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成都法院网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五)合同的签订与付款: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到期后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支付按双方约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比价有关的全部费用。

2.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解释。供应商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20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s://file.chinacourt.org/f.php?id=6e444577bad2bcdc&class=enclosure


 

 

 

 

 

 

 

 
责任编辑: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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