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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八巡察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督察室  发布时间:2022-03-02 16:19:15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8日至7月17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巡察。2020年12月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法院党组针对反馈的4个方面77个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细化了346项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12月底,346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77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综合协调、督查督办、问题线索查办等工作专班,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二)充分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市法院党组全面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形成“1+2+4+2+1”整改方案,研究制定整改台账,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限时整改,严格对账销号,按照“全覆盖、无遗漏”要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确保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坚持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动。市法院党组始终坚持边察边改、真抓真改。反馈前,针对诉讼费、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自主开展了全市法院诉讼费退费专项清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整顿。反馈后,按照工作部署,结合相关牵头部门要求,将各项整改工作任务全部纳入督查督办。

  

  二、不折不扣抓好反馈问题整改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服务大局、真心服务群众

  

  一是突出政治建院,狠抓思想政治建设。制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三会一课”实施细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备案登记实施细则》等规定,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和支部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撰写调研报告等举措,强化理论学习实效性。坚持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纳入全年重点工作督办,并通过党组会议纪要、会议决策事项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积极运用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突出工作规范性。

  

  二是发挥头雁作用,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狠抓班子队伍建设。制定《中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市法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办公会议事决策规定》,进一步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制定《离退休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办法》,将离退休干部管理监督纳入制度规范,提高退休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深化“卓越法官”培养工程,严格落实优秀年轻干部“青蓝工程”实施细则,深入实施专业化培训和全方位锻炼,大力发掘选拔优秀干部和骨干人才。严格审判执行审限规定,压实院庭长审批职责,切实化解长期未结案件。不断强化审务督察,对发现的司法作风问题严格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坚决纠治司法作风问题。精准服务大局。积极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联动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全面推动人民法庭对产业功能区司法服务保障全覆盖,不断提升司法服务保障功能。提升司法为民质效。结合市委“高质量发展攻坚年”工作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规范、提质、增效”攻坚年主题实践活动,拓展执法办案效能。立足破解司法需求与司法供给的矛盾,深化均衡结案新机制,形成常态化狠抓办案的良性格局。

  

  三是立足工作实际,放大司改品牌效应。补齐品牌短板。继续狠抓刑事诉讼实战大练兵暨刑事庭审实质化“十佳法官(合议庭)”竞赛活动,深入开展大练兵等办案竞赛活动,加快评选优秀示范庭审,稳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在全市政法机关开展行政诉讼实战大练兵活动,通过“示范庭+座谈会”的形式,定期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强化执行“一体化”和诉源治理力度。积极参与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对行业、商事调解组织的培育孵化,提供平台支持、培训支撑和效力保障,持续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加强改革成果转化,开展实证调研,深挖改革试点数据富矿,及时提出立法修法建议,为推动修改民事诉讼法贡献成都法院的改革试点经验与智慧。系统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修订《成都智慧法院五年发展规划(2021—2025年)》,有效完善智慧法院建设规划。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和对口联络,完成信息化建设技术方案的审核,避免项目重复建设。

  

  四是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意识形态阵地。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针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和其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组织专题研究,切实防范和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整体谋划和全面部署法院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依托“蓉法菁英汇”、自主培训班,在参与主体上实现法院各类人员全覆盖,切实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二)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推进从严治院从严管警

  

  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整治司法作风问题。切实整治“执行难”。督导全市法院严格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防止超标保全的通知》以及市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全工作的实施细则(运行)》等规定,严查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违规采取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等执行行为;建立执行办案规范标准体系,明确终本案件传统财产调查的标准;规范执行财产处置,明确标准要求、刚性节点时限;充分依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质效反馈数据,动态抓好首次执行案件的前期统查、财产登记、财产处置、案款发放、结案平均用时等关键环节的质效管理,及时通报、及时警示,加速财产处置变现,推进对执行到位率影响较大的有财产可供执行首执案件的办理进程。制发《关于执行案款集中清理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组织全市法院对执行案款进行清理处置,及时处置兑付沉淀案款。切实整治“见法官难”。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留言法官服务,形成书面材料转交承办法官,并提醒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律师或当事人;整合全市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不断提升12368热线接听率,及时登记转办督办,做好律师及当事人的沟通释明工作。通过门户网站、审判流程公开等形式,做好诉讼指引、诉讼风险提示,及时推送案件流程信息。制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包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对人员能力素质的综合考核,严把入口关。深化“卓越法官”培养工程,制定落实培训计划,提升审判执行干警的业务素养和办案能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强化干部平时考核,优化业绩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平台,提高考核督促的实时化和精准性,常态化开展等级、职级晋升工作,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切实整治“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非”机制,不定期抽检登记报告情况。组织编撰全市法院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并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及时开展警示教育,研究完善防止干预案件、过问案件、勾兑案件的制度机制。以内设监察部门更名及职责调整为契机,加大对基层法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督察部门履职情况的指导督促。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协的协调配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离职法官违规在律所任职问题的查处力度。

  

  二是填补管理漏洞,强化物资、资金、资产监管。规范物资采购。制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健全合同备案台账,对正在执行合同的签订期限、金额、备案情况等进行全面梳理排查,严格采购流程管控,抓实项目跟踪督查。结合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专项整改,以案为鉴,警示教育采购实施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时刻紧绷廉洁这根弦。严格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费报销管理办法》,落实财务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严格现金限额使用和范围要求,加强现金管理。补齐管理短板。及时对相应资产进行评估上账,规范纳入资产管理,并严格落实办公物资申请审批程序,定期清理电脑、移动硬盘等办公用品实际情况。

  

  三是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精文简会。全面清理全院文件文头和内部刊物,核减《当代法官》《案例指导与研究》印数。严格执行《会议管理规定(试行)》,规范党组会议题准备、审核流程,根据议题关联性、列席人员等整合优化会议结构。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及市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程(试行)》规定,在已实现网上立案申请在线办理、直接立案的基础上,加大对基层法院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积极适应互联网开庭大幅增加需求,升级互联网带宽,完成互联网法庭改造。依托网络理事平台,规范对外部来信来电等各类诉求的收集和归口管理,逐项办理并限时回复,强化督办,提升办理质量和办理效果。拓宽意见建议收集渠道,主动听取代表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意见建议。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依法查处违反办案纪律行为,并及时通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核各类补贴发放、经费使用等情况,对发现的违规发放、超标准使用等问题,及时组织清退,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升党建水平。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制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实施细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定期听取机关党委委员联系督导工作情况报告实施细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支部会议议事细则》等规定,厘清职责边界,完善组织生活会相关工作规范。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备案登记实施细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进一步提升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发展党员等基础工作。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纠正支部会议记录不完整或不规范问题;建立重要时间节点提醒机制,督促相关支部及时汇报整改完善情况。严格落实党费收缴制度,压实党总支、党支部收缴审核责任,督促各党支部加强党员义务学习教育,落实按月收缴党费要求,并及时进行公示。严格贯彻执行《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建活动管理办法》和上级关于党建活动经费的规定,全面加强党建经费开支、使用管理过程的监督监管,规范党建活动经费使用报销。

  

  二是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干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切实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市法院《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事决策的实施细则》,修订《中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工作规则》,规范党组会议决干部人事议题等相关事项。严格执行《成都市市级部门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暂行办法》,持续加强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因私出国(境)事项管理办法》,加强台账管理、出行提醒、跟踪管理,进一步规范法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察资料及档案管理。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清单》的明细和流程,严格把好干部选任文书档案材料关,加强对组织人事部门经办工作人员的培训,细化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和归档要求,做到选任工作程序、选任文书档案、干部人事档案“三同步”。

  

  三是发挥头雁作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规定细化各班子成员常态化的职责,将所有班子成员纳入年度责任分工。结合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动态排查廉政风险点,调整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提高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针对性。全面梳理十八大以来全市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情况,编撰典型案例汇编。

  

  四是落实同向发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结合内设监察部门更名和职责调整及机关纪委工作规范细化,厘清职责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理顺工作流程,规范信访举报办理。强化派驻监督,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完善做实向党组定期通报和向分管领导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制度,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列席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落实审签程序和办理时限要求,进一步规范中转件、省巡件以及重点关注件的办理。

  

  (四)强化落实各类监督检查反馈意见力度

  

  一是紧盯基层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加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治院”制度体系建设,为成都法院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提供制度支撑,新建和修订制度54项;扎实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品牌创建行动,严格对照任务清单,紧盯时间节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深化推进基层党组织革命化、正规化、标准化建设。

  

  二是确保“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在精文简会上下功夫,圆满完成相关目标,取消《信息摘报》《内部参阅》两份刊物;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确保所有公务接待符合要求;落实司法巡查回头看,组织开展执行案款专项清理,坚决杜绝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反弹回潮。

  

  三、进一步拓宽巩固整改成果

  

  一是坚持见底见效,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不断加强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自我革命精神,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谋划和监督管理,常态化落实各项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见效,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二是坚持举一反三,持续强化长效长治。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高度重视共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强化制度执行力,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拒不执行、随意执行行为,维护制度的刚性和权威。三是坚持互利互通,持续做好有机融合。坚持把联动巡察整改与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党史学习教育等主题实践活动有机结合,与“四位一体”抓办案有机融合,着力克服党建与审判执行业务“两张皮”现象,促进队伍建设再优化,争创司法办案新佳绩,助力服务中心大局的司法保障功能有效发挥。四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适时组织巡察整改回头看,梳理总结整改成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82917113;邮政编码610031。

  

  中共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2年3月2日

 
来源:督察室
责任编辑: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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